关于湛江市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项目边角地地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3:08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需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告,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湛江市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项目边角地地块)。

  2.评估主体: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3.评估实施主体: 广东万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4.征收范围:

  地块一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1905公顷。

  地块二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0896公顷。

  地块三东至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分中心国有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0438公顷。

  地块四东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西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0.0014公顷。

  上述四个地块拟征收总面积0.3253公顷,具体四至范围详见位置示意图。

  5.土地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0.183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1414公顷;开发用途为三旧改造。其中边角地块一(1905.56平方米)、地块二(895.75平方米)共2801.31平方米,权属为:湛集有(2013)第41161号;边角地块三(437.78平方米)、地块四(13.57平方米),共451.35平方米,权属为:粤(2020)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53051号。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用地权属为集体用地,权属人为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

  6.征收目的:实施“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需要。

  7.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该宗集体用地办理征为和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本社集体用地征为和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旧村庄改造,不涉及政府实际征收土地,政府只负责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和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不需要实际支付征地补偿(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征地安置,不需举行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置留用地,涉及征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发生的费用均由麻东村大湾二队经济合作社自行解决,不需政府负责。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项目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用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坡头区南调路76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9-3952860

  邮箱:gt3951322@163.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万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809731937

  邮箱: gdvcpg@163.com

  六、公告时间

  公示期为10天。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广东万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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