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吗?

发布时间:2026-01-19 16:01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大】 【中】 【小】

  答: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