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职工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3-10-01 11:10 来源: 本网-湛江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9月,又是一年秋招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不论是招聘人才的企业,还是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新入职者,都需要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应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五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缴费。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标准逐月缴纳。职工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规定比例(我市目前执行的单位缴费比例仍为14%,国家、省有规定调整后,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