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坡头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的报告
为了按时完成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现需对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基本情况
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坡头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基本情况如下: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57,06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1,544 万元、调入资金64,316万元、上年结余4,8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89万元,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215,21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支出188,94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3,602万元、调出资金2,3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15,210万元,收支平衡。
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的原因
1、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整改问题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反映整改问题:坡头区尚有未整改资金1369.780071万元(湛财农[2014]307号南三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资金)。根据湛江市审计局整改意见,坡头区要盘活资金,并将该笔专项资金统筹回收使用,调整用于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的支出。
2、按照国办发[2014]70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统筹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的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回收满两年未使用的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由215,210万元调整为216,580万元,其中动用稳定调节基金由7,389万元调整为8,7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88,948万元调整为190,3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215,210万元调整为216,580万元,收支平衡。
附件1:关于印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会议有关决议的通知 湛坡常[2021]25号.pdf
附件2:关于要求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调整坡头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的请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