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6 11:04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实施城镇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坡头区坡头镇麻登村委会吴福岭地段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地块面积8.0000公顷,东至海丰混凝土搅拌站,南至吴福岭村,西至麻登村沙田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北至坡头东联沙场。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经营权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征地工作组(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解放路179号坡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人:黄国文,电话:3827908,1382824****)进行土地权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登记确认。逾期未办理登记确认的,以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坡头镇人民政府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养;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