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坡头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2022 年坡头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20 日
2022 年坡头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 持续 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结合 RCEP 协定相关义务, 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按照“再对标、 再倒逼、再细化、再规范”的总要求,从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和 优化政府服务供给入手,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 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系统性提升。力争 到 2022 年底我区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达到全市前列水平, 为湛江 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增添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
1.实现银行预开户。在企业开办专窗为申请人提供银行预 开户服务,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将相关信息实时推送 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 实现预开户。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 区政数局、 区人社局、 区税务局】
2.推行智能审批。 推进构建企业登记标准地址库, 运用住所 智能匹配技术, 实现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可通过房屋编码、 不动产权信息等录入商事主体住所信息,平台通过住所自主申报 承诺制、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等举措,对符合智能 审批规则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无需人工介入,实行自动“秒批”。 实现市场主体数、每千人拥有企业户数和商事登记网办比例逐步 提升。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政数局】
3.拓展免费印章范围。 在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的基础上, 为新开办企业增加免费印章, 共包括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 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提升企业获得感。 【牵头单位:区市场 监管局,配合单位: 区公安分局、 区财政局、 区政数局、 区税 务局】
4.全面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 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推动照后 减证和简化审批, 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在省的统一部署下, 探索推行“一照通行”改革, 对企业从事特定行业涉及的相关 行政许可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 营业执照集中对外公示,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可扫描营业执照 二维码查询相关许可信息。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单位: 区政数局、 区文广旅体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交通运 输局、 区卫健局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区级部门】
(二)办理建筑许可
5.扩大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覆盖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 针对社会投资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 超过 24 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扩建仓库和 厂房等工业建筑, 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 20 个工作日内。 【牵头 单位: 区住建局,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6.分阶段发证分类监管。实施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 促进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 配合 单位: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7.切实推进区域评估。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 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实施“用地清单制”,在土地出让前组织 开展区域评估,形成“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在 土地移交时一并交付土地受让企业。 【牵头单位: 区土储分中心, 配合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 区科工贸局、区住建局、 区文广旅体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获得电力
8.优化办理用电程序。将用电报装资料简化为身份证明材料 和物权证明材料,扩大用电报装承诺制、用电报装物权证明线上 审批应用范围, 进一步简化报装资料。 【牵头单位: 坡头供电局, 配合单位: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政数局】
9.建立用电报装“主动办”服务机制。拓宽政务信息共享 渠道,加强政府数据平台与供电供水燃气企业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土地出让、立项等信息共享。进一步缩短高压客户办电时间, 实现平均接电用时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 坡头供 电局, 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政 数局】
10.创新“获得电力”政企协同。 配合市推动建立“地方政府 +供电企业”联席办公机制。 配合制定出台我市限制停电的财务 遏制措施文件。 【牵头单位: 坡头供电局, 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综局】
11.着力提升供电可靠性。持续完善可靠性提升方案, 严控 重复、临时停电和延时送电。深化不停电作业技术应用,持续 应用旁路环网、发电保电等手段,严管严控停电范围和停电时间, 全年客户平均停电时间同比下降 10%。 【牵头单位: 坡头供电局, 配合单位: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局】
(四)获得用水用气
12.提高用水用气便利度。制定用水用气收费公示制度。 【牵头
单位: 区住建局,配合单位: 区政数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获得信贷
13.提高企业信贷获得率、便利度。加强信用贷款产品创新, 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重点培育 外贸企业提供优惠信贷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 法人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力争新增 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比年初增加,推动加快信用信息共享,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银税互动”,争取实现“银税互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牵头单位:区金融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14.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依托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深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探索部署企业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标准收发器,推动人民币跨境收付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区金融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
15.研究扩大风险缓释基金、中小企业过桥贷款平台资金的适用对象范围。健全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积极配合市及驻区金融机构扩大政银担业务规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势,为更多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牵头单位:区金融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区财政局】
16.推动非银行信息对接。协调推进水电气、公积金、社保信息等政务数据向“中小融”、“粤信融”、“信易贷”平台报送。【牵头单位:区金融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坡头供电局】
17.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动落实企业上市三年行动,建立各部门服务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强化与证券交易所、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证券机构等对接合作,加强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推广应用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新增上市公司1家,动态纳入上市后备库企业5家以上,形成梯队上市良好态势。对企业上市挂牌给予奖励。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债券业务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牵头单位:区金融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保护少数投资者
18.健全中小股东权益诉讼服务机制。建立中小股东权益诉讼绿色通道制度,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案件和中小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进行优先、集中处理,破解股东诉讼难问题。【牵头单位:区法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19.加强少数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则,强化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理解与适用,妥善审理涉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案件,依法保护中小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平等保护中小股东权利。加大发布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工作力度,确保涉中小投资者保护案件适用程序的规范统一。【牵头单位:区法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七)纳税
20.减少纳税次数。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申报次数减至4次。争取在我区设立全省RCEP税收服务分中心。落实好国际税收协定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帮助企业避免双重征税。【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政数局】
21.缩减纳退税时间。扩大“财税衔接”试点应用范围,推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种申报一键直达,压缩纳税时间。大力完善“湛税易”湛江税务服务平台。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自动预填申报。进一步压缩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至3.4周以内。压减获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所需时间。【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政数局】
22.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业务即时办结比例及(超过十万元)业务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比例。压减电子税务局审核全年平均响应时间。拓展“银税互联自助办税”业务范围,全面推进“就近办”。推动税务登记信息变更便捷办理,简化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跨市、跨区迁移办理程序。【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局】
(八)执行合同
23.提升立案便利度。简化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手续,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推动辖区基层法院年底诉前调解案件数、占一审立案数量的比重、签订诉调对接方案的机构数、年度调解成功率、年度裁判文书上网案件数及上网率增长。【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24.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多元化解结案案件占纠纷案件的比重、速裁快审一审结案案件占纠纷案件的比重、民商事案件的法官人均结案数、民商事一审服判息诉率,降低民商事案件存案增长率。完善庭审直播硬件设施和庭审直播实施办法,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优质化、制度化。探索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预瑕疵”评定处理机制。民商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66天。【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
25.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办案效率情况、司法公开、获奖文书及庭考核体系由上级法院制定,加大分值占比。严格落实上级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
26.压缩执行用时。进一步提升首次执行案件中法定期限内执结率、执行案件法官人均结案数、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网拍标的物成交率、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压缩辖区法院2022年执行案件平均执行用时至100天。推进基层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九)政府采购
27.优化采购流程。探索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推广以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探索制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各相关单位】
28.政府采购信用建设。探索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压缩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时限。明确中标结果告知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投标人评分、排名以及是否否决、否决原因。【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29.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大的政府采购市场合同份额。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环保节能产品采购份额。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严格落实绿色采购政策,确保我市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环保产品与同类产品的采购规模占比达到90%或以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十)市场监管
30.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完善“一单两库”,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区市场主体进行数据画像,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31.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监管。升级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奖惩修复的监管体系,拓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范围。拓展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的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区民政局、区科工贸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支队、坡头供电局】
32.加大推进“互联网+监管”。按计划认领监管事项,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规范执法机关监管行为,及时上报监管信息,提高监管行为覆盖率。【牵头单位:区政数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33.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公布区级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梳理压减涉企现场行政检查事项工作,制定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十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34.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围绕我区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从中选取关键、核心领域技术点,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项目数量,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较上年增长。【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5.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组织企业参加专利转化和技术转移的培训和项目推荐活动,提高专利的转化率。宣传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政策和扶持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36.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项目。培育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项目。推动鼓励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导航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政数局】
(十二)政务服务
37.强化数字化支撑能力。扩大电子证照发证和用证应用范围。配合推动全市自建系统产生的办件信息及时汇聚到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设置办事指南二维码查询公示区,配置自助查询和打印设备,提供免费办事指南打印服务。【牵头单位:区政数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坡头分局等相关单位】
38.提高数字化服务能力。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分批次编制完成下放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修订《大厅窗口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完善管理考评体系。加强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实行坡头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黄红牌”预警督办机制。【牵头单位:区政数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39.优化数字化服务成效。加大“粤省事”“粤商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用户注册数。引导群众评价,实现差评工单自动转派,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对依申请事项进行梳理,建立业务场景导办。围绕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企业进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新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区政数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40.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继续完善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及热线满意度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区纪委监委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机制,保持按时办结率及服务满意率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区政数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
41.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建立重点企业联络服务专员制度。完善重点群体主动服务机制,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提高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支出率。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筹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与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动。【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财政局】
4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人社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清单。扩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A级企业覆盖面,推动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数局】
43.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风险事先防控。探索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工人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和服务,推广在建工程项目通过建筑行业工人实名制系统与工人线上签订劳动合同。加大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力度。【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
44.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互联网+劳动仲裁”建设水平,在线上调解和仲裁预申请的基础上,完善网上办理业务系统。对劳动者的诉求做到100%回复,持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源头积极化解矛盾风险。针对劳动争议纠纷多发的用工单位,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促使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政数局】
(十四)包容普惠创新
45.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国家高新区、海洋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1家,新增市级(含)以上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数量1家。提高我市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数量和金额。鼓励有实力企业与RCEP成员国的企业、高校、高水平研发平台深入合作,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度。【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工贸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招商中心】
46.加强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完善高效优质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制定完备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出台政策健全培育人才机制,提高人才补贴奖励力度。【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工贸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
47.提升利用外资能力。加大力度推动高质量招商引资,完善外资招商项目和企业库。持续开展世界500强企业的精准招商,引进项目促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稳外资安商惠企政策、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区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金融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48.扩大市场开放度。支持企业建设面向RCEP市场的跨境电商经营平台、海外仓、独立站。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引导企业合理优化供应链布局。落实全市稳外贸政策,推动全市外贸稳定发展,积极推动纳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西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金融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税务局】
49.提高藏书量。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建立长效的图书捐赠渠道。将文化站(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未纳入公共藏书的书籍进行整合利用,提升我区公共图书馆藏书总量,特别是镇街要加强对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的督促管理,防止藏书出现流失。加大全区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的政府财政投入。争取到2022年底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为1.0册。【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50.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能力,提高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及以上。加快完善镇级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完成政府运营床位数占全区养老床位总数的50%以下,九成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社会力量运营。构建“湛江慧养”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区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51.深入实施健康湛江行动。出台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设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深入实施“十百千医学人才引智计划”,加大医学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人社局】
52.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增城镇公办中小学学位1360个。持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要求,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格落实学前到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巩固学前教育“5080”攻坚成果,将幼儿园师生比提高到1:14。加大教职员招聘力度,减少空编数量,力争2022年底实现小学师生比1:19,初中师生比1:13.5,普通高中师生比1:12.5。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保持在85%以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53.继续抓好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重点领域管控,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标率)达到94.5%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24μg/m3,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确保2022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工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城综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
54.完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提高我区等级公路总里程、等级公路密度和公交专用车道里程数,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生产用万吨级以上码头和泊位工程建设,全力推动湛江港口发展,推动港口岸电使用。力争年底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36万吨、城区公共交通185车辆。加快推进湛江吴川机场客运专线运力投放工作。鼓励公交车新能源化、电动化,推进客运、货运、危运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全面实行“电子证照”,提供绿色智慧的交通服务。【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城综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55.健全完善产业集群培育体制机制。实施湛江市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机制,深入推进产业集群“五个一”工作体系建设。参照省级和市级产业集群培育相关工作机制,结合本地优势产业,研究确定发展至少2-3条细分领域产业链,加快建立本地产业集群(产业链)的工作制度和服务专班。【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局、区国资委、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56.推动高质量招商引资。推进全市重点投资项目招商工作,落实项目属地责任。2022年完成落地项目到位资金65亿元、招商项目签约额80亿元、签约项目开工数15个;区直单位提供有效项目线索15条、完成项目线索转化为签约(注册)项目5个。实现我区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数10个,其中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项目5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提高亿元以上项目协议资金到位率,增加当年引进当年开工的亿元以上项目数。在RCEP协定下,营造更优的招商引资环境,建立完善针对RCEP成员国的招商项目库和企业库。【牵头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57.支持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大型产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国家级、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打造至少1个农业产业园,2022年支持推荐1-2个有条件园区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园,力争2022年获省级认定特色产业园1家、农业产业园1家。【牵头单位:区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局、区国资委、区招商服务中心】
58.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加快建设。统筹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2022年安排重点建设产业项目32项,其中新开工项目13项,计划完成年度投资34.82亿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科工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五)市场主体满意度
59.提高优化土地要素供给满意度。强化用地服务、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引入带设计方案出让模式,加快项目落地。推进“标准地”出让工作,研究出台“标准地”出让实施具体措施,明确标准化控制指标要求,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区土储中心,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科工贸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区人社局、区政数局】
60.营造良好经济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犯罪,坚持打防并举,维护良好治安环境、社会秩序。严打严防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对民营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手段,慎用整体冻结措施,及时甄别账户资金,切实做到精准冻结。【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坡头分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
61.注重维护涉企刑事案件市场主体权益。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加强涉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办案中注重维护涉案法人所在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牵头单位:区检察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区人民法院】
62.提高涉企工作政法服务满意度。配合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相关配套文件。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建立市县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拟定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事先法律论证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建立坡头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机制,搭建执法、司法、违纪违法等问题“一站式”投诉监督平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工商联、投诉受理机构、商会调解组织作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63.提高企业对政务环境满意度。组织开展区领导“企业服务日”活动。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与处理平台,依法依规履行属地及主体管辖责任。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管理,严格界定审批事项实施范围,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同一审批标准。【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区发改局、区政数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64.提升民众企业便利。通过“让服务不中断、让服务不打烊、让服务无距离、让服务更高效、让服务更优质”五大系列便民利企服务举措,聚焦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烦、办事慢等突出问题。举办政企座谈会。【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区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区相关单位】
65.提升企业对市场环境满意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疫情期间,减轻中小企业经营成本,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研究适当缓缴企业水电气网费用。适时召开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开展全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和抽查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贸局、坡头供电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区人社局、区政数局、区发改局、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公司】
66.提升企业对创新环境满意度。围绕我区科技形势发展,继续出台科技创新政策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鼓励我区企业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配合制定湛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协调主流媒体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典型事迹。【牵头单位:区科工贸局、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成立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组建区工作专班和各指标专项小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牵头各个指标专项小组,全区“一盘棋”,高位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整体意识,强化协调配合,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形成合力提高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加强跟踪督查,务求工作实效。建立常态督导机制,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动各部门加快优化流程、落实政策、改进服务,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区委巡察机构将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纳入巡察内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容错容误机制,鼓励为优化营商环境“大胆试、大胆闯”。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全面系统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和举措,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形成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坡头营商环境美誉度,吸引和汇聚更多国内外要素资源落地坡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