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调整村庄分类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5 09:04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一般发展类村庄待发展前景明确后和确因村庄发展需要调整类型的村庄,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初核、市县复核、省级审定”的程序,每年逐级申报办理1次。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乡村发展工作,已由村级申请、乡镇初核,我区组织区直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镇(街)报送的调整村庄分类审核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原则同意博立等20个行政村的村庄分类调整。现将调整村庄分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婷婷,联系电话:0759-3955059。

  特此公示。

  附件:坡头区村庄分类调整名单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坡头区村庄分类调整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