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17:05 来源: 坡头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体应急预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湛江市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  

  运动会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定于2015年8月份在我市举办,部分运动项目在我区举办,为确保省运会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湛江市坡头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省运会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省运会安全保障工作。认真抓好平安坡头建设,展示坡头海东和谐发展新形象。  

  二、适用范围  

  (一)适应于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期间    

  1.在活动区域发生与省运会相关的Ⅳ级以上(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重点是人员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供电供水和通信保障安全。以及火灾、危化品泄漏、非正常上访、环境污染、涉外和新闻与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等;  

  2.在坡头区行政辖区内发生与省运会相关的Ⅲ级以上(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应进行处置的紧急情况。  

  (二)适应于省运会筹备期间,全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  改、应急装备物资筹备、应急队伍演练培训等有关防御和前期  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信息第一。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  重要性,进一步完善信息处置及报送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报送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防范第一。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预防突发事件作为省运会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防范工作体制。  

  (三)救人第一。以人为本,把人员安全置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核心地位,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切实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杜绝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带来的伤害和损失。  

  (四)公开第一。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发布,及时公开政府预防和救援处置措施,及时报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衍生新闻和网络事件。  

  四、预案体系  

  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预案体系由区、镇(街)两级专项应急预案组成。其中,区级专项预案由《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体应急预案》和各部门、单位分项预案组成。各分项预案主要包括:  

  1.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陆地安全应急预案;  

  2.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3.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海上安全应急预案;  

  4.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非正常上访应急预案;  

  6.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危化品泄漏应急预案;  

  7.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8.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9.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0.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涉外事件应急预案;  

  11.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环境特发事件应急预案;    

  12.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新闻与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3.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4.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供电保障应急预案;  

  15.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应急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崔青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陈奇石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邹文光,副区长郑土英、冯祖振、李荣泽、李观裕、张坚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驻区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领导组成(具体见附件)。  

  (二)成立现场处置工作组。在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快速联动工作机制。分别设置16个现场处置工作组:  

  1.应急信息组。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及处置工作,由区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区政府应急办主任任组长。  

  2.陆地安全处置组。负责全区及比赛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大局稳定,做好防暴及反恐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局长任组长。  

  3.新闻与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组。负责网络舆情与新闻媒体监控与引导,做好防范与应对。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分管信息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  

  4.交通安全处置组。保障全区交通畅通,及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由区交警大队长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  

  5.火情处置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区消防大队长任组长。  

  6.非正常上访处置组。负责预防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由区维稳办牵头负责,维稳办主任任组长,信访局局长任副组长。  

  7.危化品泄漏处置组。负责危化品泄露处置及预防。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任组长。  

  8.卫生医疗救护保障组。加强突发疫病的监测和防空,负责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食品中毒的处置。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卫计局局长任组长。  

  9.食品安全监管组。负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工作。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组长。  

  10.涉外事件处置组。负责协助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由区外事侨务局牵头负责,区外事侨务局局长任组长。  

  11.污染事件处置组。负责加强环境监控和处置污染事件。由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区环保局局长任组长。  

  12.应急通信保障组。负责通信畅通,做好应急通信准备。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任组长。  

  13.应急供电保障组。负责电力供应,及时抢修电网,恢复供电。由湛江供电局坡头分局牵头负责,湛江供电局坡头分局局长任组长。  

  14.应急供水保障组。由市水务投资集团坡头区自来水公司牵头负责,市水务投资集团坡头区自来水公司经理任组长。  

  15.救灾物资供应组。负责应急物资和调度供应。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  

  16.重大紧急情况处置组。负责重大事件的应对处置,加强与驻地部队沟通,必要时协调部队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由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负责,由武装部政委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  

  省运会竞赛区、会议区和生活区所涉及到的镇(街)(含坡头区海东新区管委会,下同)成立相应应急机构,编制相应应急  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和应对处置相关工作。  

  六、职责任务  

  (一)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运会筹备和活动期间全区预案审批、应急准备、安全保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处置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换为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运会应急指挥部),组长为总指挥长,常务副组长为常务副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长(具体按分管工作指挥处置工作),现场处置组组长为现场指挥员。负责调动全区资源,有效稳控事态,组织应对处置,防止衍生新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省运会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省运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省运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分管应急工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副主任。负责提请省运会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负责现场处置的总协调工作。  

  (二)现场处置工作组:按职责任务和业务管理有关要求,制定省运会现场处置应急预案(6月   15日前完成,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负责落实应急物资、设备和装具,人员培训等应急准备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处置组组长为指挥员,负责按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组织上报有关情况,调度应急资源,落实救援处置。并协同其它部门、单位,做好应急联动。  

  (三)各镇(街)处置工作组:有省运会活动项目的镇(街),参照区级应急指挥机构、预案体系和工作要求做好相关机构设置、预案编制和相应准备工作(具体由各镇(街)负责);没有安排省运会活动项目的镇(街),参照区级预案工作要求,做好本辖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遏制本辖区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非正常上访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省运会期间各地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编制在5月   20日前完成,并向区政府(区政府应急办)报备。  

  七、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倒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对相关镇(街)和部门(单位)领导以及其他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未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准备应急物资、装具和人员力量,未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请和启动相应预案、未及时赶往现场处置,或未采取紧急稳控措施,导致损失严重或发生次生灾害、衍生次生事件的;  

  (三)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或其它紧急信息影响处置工作的;因通报、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工作失误造成新闻或网络事件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监测监控,险情掌握不及时,或未及时提供、发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导致事故灾害发生或延误最佳处置时期的;  

  (五)不服从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拖延指令执行时间,不配合现场处置单位进行紧急处置工作,导致处置工作缓慢,增大事件损失和危害的。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检查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明确领导责任。各镇(街)活动场地应急准备的检查落实由镇(街)政府负责,省运会活动区域人员安全的检查落实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二)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络,主动协调配合。对捕捉和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信息,在上报区政府、省运会应急指挥部的同时,通报相关镇(街)和单位;对工作中发现的协同保障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主动协调解决。  

  (三)提前介入提早准备,把握工作主动权。各地有关单位要对所负责的重点部位、对象、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事故苗头做到发现早、处置快;对一时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要具体责任到人,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四)加强军地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应急联动工作。实现军地信息共享和指挥体系的有效衔接,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军地快速反应机制。必要时,快速调动湛江驻军和武警力量支援,充分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突击队作用。有效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和特殊行业突发事件。  

  (五)认真做好评估和善后工作,按规定执行应急补偿。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救助、安置和应急补偿等善后工作;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准确评估应对处置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今后更科学、更有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崔  青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奇石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邹文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方如江  (区委常委)  

  林志强  (区委常委)  

  郑土英  (区政府副区长)  

  冯祖振  (区政府副区长)  

  李荣泽  (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  

  李观裕  (区政府副区长)  

  张  坚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游华强  (区纪委监察局局长)  

  史  海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林  敏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林茂粒  (区财政局局长)  

  庞永前  (区科技局局长)  

  詹建标  (区民政局局长)  

  陈华福  (区司法局局长)  

  罗伟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詹  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海松  (区水利局局长)  

  黄康贵  (区农业局局长)  

  黄国楣  (区文广新局局长)  

  周国贤  (区卫计局局长)  

  陈真宝  (区林业局局长)  

  潘联宁  (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庞世昭  (区安监局局长)  

  刘  胜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陈琦元  (区疾控中心)  

  赵大曼  (区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  钦  (共青团坡头区委员会书记)  

  李杰贤  (区供电局局长)  

  李日华  (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局长)  

  李洁萍  (市粮食局坡头分局局长)  

  徐永庆  (市环保局坡头分局局长)  

  李田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坡头大队队长)  

  周厚军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唐曙华  (市公安消防支队坡头大队队长)  

  吴杰荣  (区教育局副局长)  

  姚恒贵  (区法制局局长)  

  苏西山  (海东电信支局局长)  

  伍  景  (区委办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陈文辉  (区信访局局长)  

  李怡静  (区外事侨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