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 完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7 14:05 来源: 坡头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各镇(街),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行动指南作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近年来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以及组织开展的各种应急演练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在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集中排查的基础上,根据预防和应对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对2012年12月   30日前  印发的各级各类预案集中组织开展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

       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是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危害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在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践中,仍暴露出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应对措施不具体、处置流程不科学、资源配置不合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问题。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严格把握预案编制修订完善的基本原则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指南。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总结汲取应对和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严格按照以下基本原则组织修订。一是要特别重视把握预案的系统性。镇(街)总体预案要与区总体预案保持一致;部门应急预案要与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市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保持一致。二是要特别重视把握预案的针对性。预案的制订要符合各镇(街)、各单位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需要,坚决防止不顾实际照抄照搬市级和区级预案的现象,坚决克服和解决应对措施不具体、工作流程不清晰、执行主体不明确、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三是要特别突出预案的可操作性。预案规定的事项必须具体、规范,明确规定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应对工作的责任单位、防范应对职责、责任人,明确规定采取的应对措施、实施的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和要达到的效果,坚决克服含糊不清和无的放矢等问题。同时,在预案的框架设计上要注重科学合理和实施的高效快捷,要重视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预案编制修订完善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各镇(街)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镇(街)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各镇(街)负责组织修订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同时,要认真指导相关单位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负责指导辖区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编制修订切合实际、简明实用、便于操作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镇(街)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要在7   月   20   日前  完成。工作情况于7   月   25   日前  报区政府,同时将各镇(街)总体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备案。

(二)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我区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由各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要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查找现有预案缺陷和漏洞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和修订。各专项预案的编制修订要紧扣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的各个环节,有所侧重。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要在7月2    5日前完成各自牵头负责的区级专项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与省运会相关的应急预案要在7月1日前完成。

(三)其他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其他部门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发展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修订完善,并报区政府备案。驻区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报区政府备案。大型活动(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经贸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修订完善。今后组织大型活动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主办单位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抓好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督促检查,制定工作时间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保证预案修订工作按期完成。

(二)规范科学制定预案。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都必须严格按照调研排查、分析评估、修订起草、组织评审、报批实施的程序进行,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编制修订的内容和格式要规范统一,各镇(街)在编制修订过程中,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内容的增减、修改和调整。

(三) 坚持备案制度。区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备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备案。

上报应急预案同时,请将文件电子版发至区应急办邮箱:yjb39576358@163.com。联系人:黄子伦,联系电话:3957638、1355355****   传真:3957366

附件:坡头区应急预案制订表

  附件1:

  坡头区应急预案制定表

  1.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2.坡头区防洪、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水利局

  3.坡头区地震应急预案区科技局

  4.坡头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科技局

  5.坡头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区林业局

  6.坡头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区安监局

  7.坡头区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区海洋渔业局

  8.坡头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区供电分局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环保分局

  10.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区电信局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1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1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1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工商分局

  15.坡头区粮食应急预案(待发布)           区粮食分局

  16.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区外侨事务局

  17.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区建设局

  18.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农业局

  19.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农业局

  20.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区林业局

  21.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区水利局

  22.工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安监局

  23.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建设局

  24.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区水利局

  25.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区海湾大桥管委会

  26.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区海洋渔业局

  27.道路交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区交警大队、

  区交通运输局

  28.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区经信局

  39.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海洋渔业局

  30.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农业局

  31.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区林业局

  32.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区安监局

  33.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区安监局

  34.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35.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36.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

  事件应急预案区卫生局

  37.发展改革局综合应急预案区发改局

  38.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区教育局

  39.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司法局

  40.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工商局

  41.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区文广新局

  42.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区工商局

  43.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区体育局

  44.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区旅游局

  45.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区文广新局

  (以上预案请参考市级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已于近期制定相应预案的单位向区应急办报备)

  省运会相关预案:    

  1.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陆地安全应急预案;

  2.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3.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海上安全应急预案;

  4.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非正常上访应急预案;

  6.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危化品泄漏应急预案;

  7.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8.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9.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0.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涉外事件应急预案;

  11.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环境特发事件应急预案;

  12.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新闻与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3.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4.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供电保障应急预案;

  15.坡头区举办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应急供水保障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