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民政府 海东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工业项目落户坡头区(海东新区)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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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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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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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坡府发〔2017〕13号
坡头区人民政府 海东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工业项目落户坡头区
(海东新区)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工业项目落户坡头区(海东新区)的优惠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湛江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关于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工业项目落户坡头区
(海东新区)的优惠政策(试行)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世界500强企业凡在坡头区(海东新区)范围内新建工业项目,工商登记、税务注册在坡头区(海东新区)内的,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可享受本扶持政策。
二、财税扶持政策
第二条 凡在坡头区(海东新区)注册成立法人公司(独资或合资均可)的世界500强企业,投产当年坡头区政府(海东新区管委会)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扶持。一次性实缴资本在1亿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一次性实缴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第三条 区财政在每年度预算中安排扶持世界500强企业工业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产年度起5年内,年创税1000万元以上,前3年在专项资金中按当年缴纳税款的地方财政(即区财政)留成部分的50%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后2年在专项资金中按当年缴纳税款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0%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三、土地及标准厂房租赁方面政策优惠
第四条 对于落户区科技产业园的世界500强企业,可优先供地或优惠出租标准厂房。采取优惠出租标准厂房方式的,租期前3年厂房租金(含物业管理)全免,租期的第4及第5年可享受按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8折优惠。
四、高层次人才政策优惠
第五条 入户政策优惠。在坡头区(海东新区)每年的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为企业员工及其配偶、子女安排办理户籍手续入户坡头区(海东新区)。
第六条 住房政策优惠。根据湛江市有关文件规定,经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请入住湛江市人才公寓,并可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简化提取手续、放宽提取时限、放宽贷款额度等政策。
坡头区政府(海东新区管委会)目前正在酝酿出台国家级高新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该政策出台后,企业可就高享受湛江市或坡头区(海东新区)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子女入学政策优惠。坡头区政府(海东新区管委会)将保障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问题,每年预留部分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招生名额,优先解决项目公司员工的子女入学,享受坡头区(海东新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实行九年免费教育。企业员工的子女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可在全区教育部门指定的社会公认度比较高的学校选择就读。
五、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 坡头区招商服务中心将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处理该项目的政策咨询、初步选址、项目谈判等工作,代理办理相关手续,为项目从筹建到建成投产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六、其他
第九条 本优惠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定5年。
第十条 本优惠政策由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及坡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