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限期自行清理拆除龙王湾及消坡海域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12-09 20: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拆除湛江港湾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的通告》(湛府通〔201138号)和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非法占用浅海滩涂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湛海渔函〔2016330号)精神,我区龙王湾及消坡海域的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包括普通网箱、深水网箱、浮球吊式贝排、浮筏式贝排、棚架式贝排、滩涂插桩养蚝、定置网(网门)、缯网(四角缯)、迷阵网、闸箔网(拦网)、海上餐厅等]已被依法清理。近期,个别养殖户又在龙王湾及消坡海域范围内重新设置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海域管理秩序。为此,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所有人必须在 2016 12 12 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清理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非法渔业设施及碍航物所有人承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干扰阻挠清理拆除工作,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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