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2-02 15:0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渔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着现代渔业发展中心任务,狠抓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开展渔业健康养殖模式推广、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海上执法,抓好龙王湾避风塘建设任务,增强我区防风抗灾能力,逐步完成本年度计划任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海洋与渔业管理,目前我区海洋与渔业经济保持了较好的运行态势。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亮点

  1、落实渔业互保政策。

  贯彻落实渔业互保工作,给辖区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添保障。2016年,我区年审签证渔业船舶593艘,累计参保人员1112人,代收人员参保费917600元,累计参保船舶10艘,代收保费金额132660元。

  2、贯彻落实渔业船舶建造任务、证件发放和年审工作

  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贯彻落实科学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窗口服务质量。2016年,我区需完成建造6艘大型渔船的任务,已完成建造4艘大型渔船,争取2017年完成建造6艘大型渔船建造任务;办理买卖过户24艘次,更新渔船改造36艘次,完成全区766艘渔船的年审工作;由于我区大部分渔船有“船证不符”的问题,我局完成了捕捞许可证换证591本,得到了渔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我局年审了6本水域滩涂养殖证,收到海域使用金78741.18元;我区共有38间虾苗场,今年开场的只有13家,配合省、市对7间虾苗育苗场进行抽样检查,抽样结果均合格。

  3、积极做好重点用海项目相关材料上报及服务工作

  由于今年的海域管理工作项目多,任务重,截至目前, 我区已上报审查或上报审批了龙王湾的11个用海项目。第1项目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已获批使用;4个项目已报省海洋渔业局,包括:第2项目湛江市海洋文化科普基地、第14项目湛江海洋生物科技研发中心、第5项目湛江市水上运动学校、第9项目湛江海洋职业教育区;第2、14项目已由省海洋局海域处报省政府,现正按省政府要求补充整个海东新区项目填海对湛江港整体水动力环境和防洪纳潮功能及滩涂与海湾生态环境的影响报告(由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已完成);第5、9项目已按省局核减后的界址图修改后送达省局海域处。

  4、积极配合区政府完成沿海大道的底播养殖的抽样、测量、清点等工作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为尽快完成沿海大道清障工作,我局配合海岸整治办与海东新区、协调南调办、海东居委会有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青蟹补助标准已经研究确定,具体补助报告已上报领导审批。跨海大桥300米范围内的清障工作基本上完成,我局配合海岸整治办完成了沿海大道跨海大桥用海项目的上报审批,并配合完成工程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工作。11月底,等待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可上报省局审批。

  5、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海域管理科学化水平

  我局积极推进全区海域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工作,开展全区海域监视监测,加大围填海项目、龙王湾、三合窝渔港的监测力度,开启系统升级项目,至11月底完成软件的采购前期工作。

  目前,我局已完成海洋经济评估体系建设的前期工作,至11月底已完成设备采购,软件采购正在进行,年底可完成系统建设,为明年全区海洋经济数据普查等做好前期铺垫工作,为我区海洋经济建设提供有效的海洋经济数据支撑。

  6、重视渔船检验,严禁船舶“带病”作业

  2016年,我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各项指示,开展各类现场检验辖区渔船数量达600余艘次,重点对渔业船舶船体、机电状况、消防、救生设备配置和渔船航行信号设备配置等情况开展检验工作,顺利完成2016年的渔业船舶运营检验任务。同时,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理顺“船证不符”渔船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补充通知》,认真做好辖区渔船核查工作,截至11月底,我局累计完成核查船舶数量共611艘(含部分已拆解渔船)

  7、贯彻落实渔船建造企业“每月一巡”制度

  根据省渔政总队《关于进一步落实渔业船舶建造修理企业“每月一巡”制度的通知》,我局组织船检人员每月对辖区符合规定的企业展开全面巡查,认真做好巡查总结和上报工作。

  8、加强渔船安全宣传和培训,完善渔船安全监督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渔船安全工作容不得半点大意,我局领导极为重视渔船安全生产,为了让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我局积极开展渔船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共开展渔船安全宣传行动12次,累计挂横幅15条,派发渔船安全宣传材料600余份;累计开展各类渔船安全检查38起,出动执法艇38艘次,参与执法人员175人次,累计检查船舶358艘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船舶3艘次,合计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

  9、做好防风减灾工作

  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工作,我局全体人员坚守岗位,充分利用指挥系统对辖区内的渔船和进入渔港区域内的渔船进行信息发布,并通过电话和海上巡查通知辖区内的渔业船舶和渔排人员回港避风、人员上岸,利用平台搜索确定渔船回港情况,跟踪位置和在线指挥,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港避风的渔船立即在线跟踪,并指导其安全回港避风;灾后立即派出工作组,在海上和陆地连日奋战,争取最快的时间帮助渔民群众恢复生产。

  10、努力化解涉及海洋与渔业的社会矛盾

  非法抽沙及非法围填海是我区涉海投诉热点,今年我局共接收到7宗“12345”投诉件、3宗信访件,其中5宗投诉非法抽取海沙、5宗投诉非法围填海。我局接到投诉后,马上组织执法人员到被投诉海域、滩涂进行调查,勒令涉事抽沙船、非法围填海人员停止作业并接受检查。针对此类情况,坡头渔政大队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安排执法人员每天晚上到南三河流域执勤,严厉打击破坏我区海域环境的不法行为。

  11、完成龙王湾避风港建设任务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15年省级海域使用金的通知》(湛财综〔2015〕82号)和《关于下达超强台风“彩虹”救灾复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16〕6号)文件精神,市总计下达我区龙王湾避风塘建设项目资金750万元,区配套资金100万元,共计850万元(其中:620万元为龙王湾避风塘前期立项资金,用于前期建设工作;余下230万元为三合窝后期增加资金,用于龙王湾避风塘后期安置点建设工作),主要用于避风塘道路、简易码头、照明、监控等基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避风塘建设工作。截至目前,龙王湾避风塘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但由于该项目尚未获得海域使用证,龙王湾避风塘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已完成并召开专家评审会,由于涉及填海及未批先建,未能通过专家评审。

  1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线,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我局广大党员加强理论武装、规范行为操守、解决突出问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经常性党建工作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党组织经常性活动和党员日常管理教育中,结合我局实际,创新学习教育与讨论交流的形式,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教育与互动交流。

  二、2017年工作要点

  为继续推进我区海洋与渔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2016年我局海洋与渔业工作努力抓好以下几点:

  (一)完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利用现有技术推广经费,创新服务机制,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强化渔业信息收集,完善和落实技术推广服务对象的备案,形成长效的渔业信息和技术的收集、推广和应用机制。促进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建立完善的水产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

  (二)严格执行《海域法》、《渔业法》、《无居民海岛保护法》、《物权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做好海域、无居民海岛及“两证”(海域证和养殖证) 发放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积极参与我区的海洋经济建设,为海东新区的岸线综合利用工作服务。

  (三)加强水产品疫病监测工作。通过各方面渠道提高测报员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努力提高病害监测的准确性。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加强监测点建设和保证抽样监测顺利进行,提高疫病监测质量。

  (四)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大禁药的宣传、养殖水产品的抽检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促进水产养殖走向生产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五)《海洋功能区划》作为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随着国务院对《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意味着市、县级新一轮的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推上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海洋开发活动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有序发展,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区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明年重点跟踪《坡头区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六)加大海上执法力度,重点开展渔航安全检查工作,将各种安全隐患消失于萌芽状态,以确保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落实省、市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面检查渔船各项安全、生产指标,重点打击线内违规拖网的大马力渔船及电、炸、毒违法渔业行为。巩固伏季休渔所取得的成果。

  湛江市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