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广东省政府、湛江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定本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8日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电子版可在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tq.gov.cn )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坡头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坡头区灯塔路18号,邮编:524057,电话:0759-39501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坡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回应公众关切,聚焦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督查机制,夯实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凝聚改革与发展的强大动能,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坡头区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市政府、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法律意识有待提高,网站的信息内容更新还不够快,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三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四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以点带面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强化业务培训和学习,主动查找薄弱环节,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真实权威信息。三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和措施,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进一步明确、落实各部门(股室)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有效、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公开前的审查,防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简单化、极端化操作。五是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股室)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股室)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ptq.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