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19: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坡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全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工作和具体行动,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突出“创新、规范、优质、高效”四项重点,不断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实施形式多样的便民举措,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2023年,坡头区司法局共更新信息7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58条,通知公告4条,人员招聘信息7条,政策法规2条,政策解读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3条,整体绩效自评报告1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表1条。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收到申请人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坡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按要求公开信息。但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坡头区司法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方面不断改进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坡头区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动坡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