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tq.gov.cn/zfxxgkgzndbg/)“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坡头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坡头区政府大楼213室;邮编:524000;电话:3950286;电子邮箱:clfzr666@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区政府网站共更新信息5244条,规范性文件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940条,政策法规信息87条,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公开621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信息22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31条,解读政策信息40条(含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答复内容合法规范、准确严谨。2023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办结7件。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政府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以上受理公开的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我区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收到申请人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方面
全区政府网站29 家(其中镇、街政府门户站点7家,区直属部门站点 22 家),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7个。2023年,我区持续完善相关政务公开制度,包括《坡头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坡头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及回应处置工作制度》《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读网巡检制度》《坡头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保障公开信息安全发布。
(四)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优化细化量化考核标准,通过考核提升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对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错敏词及时跟进督促整改。持续对全区29个政府子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方式仍需更加多样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意识,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在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上下功夫,提升政策传播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