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2022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四)《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
电话:0759-395049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1 | 工作动态 | 我局召开的有关重大会议、领导活动及相关工作部署、进展等。 | 各股室 | ||
2 | 通知公告 | 我局发布的有关主动公开的通知、公示、公告等文件。 | 各股室 | ||
3 | 公开目录 | 办公室 | |||
9 | 其他 | 各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