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湛府办明电〔201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公共安全形势分析暨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7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意见,2015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排查在前、除险在前、准备在前、防范在前,着力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严查、后果严惩,有效解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的“最先一公里”问题,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整改范围
按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突破,专项治理”原则,深入排查和整改。主要范围有:
(一)堤围水库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森林火险防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三)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城市燃气、非煤矿山以及民爆物品的生产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七)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八)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局);
(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十)环境污染防范与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十一)传染病防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十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三)社会治安与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排查、整改任务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分区域、分系统制订专项排查整改方案,科学制订排查、登记、评估、整改、监管各环节措施;采取群众监督举报、社区巡查、单位自查、执法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确保基层相关领域、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
(二)各有关单位制订有关领域、行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风险分级评估标准,指导各地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数据库,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三)建立健全排查整改台账,确保风险位置、风险等级、责任主体、消除或防范风险情况有账可查。
(四)逐一整改风险隐患,做到整改方案有制订、应急预案有配套、宣教培训有落实、应急避护有考虑、应急物资有储备、应急队伍有准备、整改措施有实效。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5年5月10日至6月20日
市政府统筹组织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对本系统涉及的领域、行业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主要是制订或修编突发事件风险分级评估标准,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完善资料,对排查整改的风险隐患进行逐一登记。
(二)第二阶段:2015年11月10日-12月20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第一阶段排查、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度排查和整改,确保第一阶段整改不到位的能及时得到改进和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组织排查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建立台账,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分析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排查整改的时间、任务和范围,制订工作计划,落实“一对一”整改措施;要抽调人员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检查督导,做到重点突出、效果明显,不出现反弹。
(三)总结汇报,分析讲评。市政府分别在2015年6月和12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分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抽查部分县(市、区)、市直有关责任单位现场整改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资料,存档备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各阶段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资料库,做好存档备查相关工作,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两个阶段的情况报市政府(含电子版,具体见附件)。联系人:叶树,联系电话:3181600、1370273****,传真:3311414,电子信箱:zjszfyjb@126.com。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报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含应急预案、宣教培训、应急避护、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和储备情况)、《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一》和《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
各责任单位报(第二条明确的13个责任单位)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含应急预案、宣教培训、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与储备情况)、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风险分级评估标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二》和《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
附件:1.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
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填报)
2.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
表二(第二条明确的13个责任单位填报)
3.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各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第二条明确的
13个责任单位填报)
4.各有关单位名单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附件1: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一
(各县(市、区)、管委会填报)
报告单位(盖章):
备注:整改是指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消除的,已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升级、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附件2: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二
(13个责任单位填写)
报告单位:
备注:1.整改是指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消除的,已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升级、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2.未制订风险分级评估标准内,在相关栏内填“无”
附件3: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
(各县(市、区)、管委会,13个责任单位填报)
登记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2015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复印
附件4:
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信访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粮食局、市公路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地震局、市政府金融局、市质监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湛江海事局、市公安消防局、湛江机场公司、民航湛江空管站、南宁铁路局湛江车站、湛江供电局、交通部南海救助局湛江基地、交通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中国联通湛江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