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切实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坡府办[2023]53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之前发布的1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个,部门规范性文件3个。现将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失效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二、予以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附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