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湛江市坡头区林业局(含下属1个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文字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7年部门支出表
九、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2017年湛江市坡头区林业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坡头区林业局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区政府主管林业的工作部门,由营林股、林政股、森林防火办、办公室四个股室组成,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拟定我区林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我区造林绿化、林业生产和林木种苗总体规划、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我区各镇(街)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以及林权证发放和年审换证工作;参与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工作;负责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森林自然保护区工作。 4、监督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和镇(街)造林绿化工作。 5、对各镇林业工作站实行业务指导,参与规划、调控、指导和管理木材市场、木材加工。 6、指导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政管理费、林业基金、林业专项贷款的计划及征收管理。 7、制订全区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和林业专业人才培训,组织指导林业宣传工作。 8、负责组织生态公益林界定、管护、补偿费发放管理工作。 9、负责湛江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坡头区域内的红树林发展规划、栽植、管护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坡头区林业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9人,其中公务员编制7人,工勤人员2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实有在职人员9人,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职工11人。下设湛江坡头区林业技术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编制2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8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4.4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8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06.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73.91万元。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湛江市坡头区林业局(含下属1个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总额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近年来基本上都没有更新。
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湛江市坡头区林业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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