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机构设置 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为坡头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有渔政大队(另外单独公开预算)、海域测绘队、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及水产技术推广站。 2、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本区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规划、海洋产业与渔业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2)根据国家授权,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权属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核准海洋、海岸线的涉海工程项目。(3)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4)依法实施辖区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渔船管理和渔港监督管理权,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水手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渔业电信工作。(5)组织海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质量检测、渔业产业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港、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6)研究拟订渔业发展的科技进步措施,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水产病害防治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工作,实施“科技兴渔”。(7)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省、市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局机关行政编制 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主任科员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科员3名,工勤服务人员数1名,实有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8名;海域测绘队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水产技术推广站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全部实行全额拨款。 二、收入预算说明 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包括海域测绘队、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产技术推广站)2017年收入预算34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10万元,上年结转102.00万元,无预算外资金。 三、支出预算说明 坡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包括海域测绘队、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产技术推广站)2017年支出预算34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10万元,上年结转102.00万元,无预算外资金。支出预算按用途及经济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232.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7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11.00万元,其中基金安排项目支出10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 拨款支出预算 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 2、公务车购置量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2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 辆,更新购置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共1辆,全年运行经费共2.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做到逐年递减。 3、公务接待费共 1.0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及加班餐费。业务招待费尽量控制,做到逐年递减。 五、2017年“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比上一年度继续压缩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工作人员减少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标准,做到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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