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坡扶组〔2020〕18号 坡头区精准扶贫“以奖代补”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指导意见
各镇(街),区有关单位: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受多种因素影响,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外出务工压力增大,部分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为切实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进一步激发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奖补原则
1.自愿参与。根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公布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相关文件,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参与。
2.以奖代补。坚持“先干后补”原则,对就地就近(坡头区内,下同)或外出(坡头区外,下同)务工半年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核实达标后,予资金奖励。
二、奖补对象
我区具备劳动能力(特指在16-60岁之间男性、16-55岁之间女性)且2020年就地就近或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资金来源
1、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湛财农[2020]53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湛财农[2020]79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部分)的通知》(湛财农[2020]82号)下达我区的资金231.5万元。
2、区级财政资金。
四、奖补标准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务工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补贴1000元/年。
贫困户领取坡头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资金,不再与2020年湛江市坡头区贫困户信用等评定奖补资金重复领取。
五、申请流程
务工贫困人口提供半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者工资流水等证明就业资料,并填报坡头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经驻村工作队长、村委会负责人核实签名确认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送至镇(街)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镇(街)财政所直接拨付资金给贫困户。
六、工作要求
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奖代补”是精准扶贫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镇(街)、各驻村工作队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不得虚报冒领、不得骗取奖补资金,确保以奖代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坡头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坡头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汇总表
湛江市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