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18:05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湛坡扶办〔2019〕10号

  关于印发《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和驻区各单位:

  为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广东省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工作要求,省、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现将《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区扶贫办反馈。联系电话:3967060、3950209。

  附件:《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方案》

  湛江市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附 件

  坡头区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方案

  根据《广东省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工作要求,省、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实施扶贫专项督查巡查,督促各行业单位、各帮扶单位、各镇(街)、村“两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工作部署,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时间安排

  不定期督查巡查,原则上每个季度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象范围

  各行业单位,各帮扶单位,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

  四、组织实施

  督查巡查工作由区委督查室、区扶贫办统一组织,抽调区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实行督查到行业单位、帮扶单位、镇(街)、村。区委督查室、区扶贫办负责具体工作。

  五、督查重点内容

  (一)领导责任有无落实。

  1、镇(街)党政领导责任:定点联系相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落实情况;到村、户调研检查工作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2、各行业单位责任:行业部门落实扶贫政策进展情况。

  3、各级帮扶单位责任:单位领导到村检查指导工作情况;成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情况;研究部署推进挂钩村扶贫工作情况。

  4、各级村(居)委书记责任:遍访贫困户的情况;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和精准脱贫情况。

  (二)扶贫对象是否准确。重点检查是否按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重新核实贫困户;是否按要求留存贫困户核实相关档案资料;检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资料,特别是“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等资料是否齐备、数据是否详实、管理是否有序,贫困户相关表册内容是否属实,录入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漏录、是否与相关表册数据一致等情况。

  (三)驻村工作组是否正常履职。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成立驻村工作组精准扶贫职责履行情况。

  (四)精准扶贫规划(计划)是否制订。重点检查贫困村、非贫困村、贫困户的2019-2020年度计划脱贫制订情况。

  (五)兜底扶贫政策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镇(街)是否将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五保范围。

  (六)贫困户脱贫措施是否有效。重点检查贫困村、非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情况,是否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贫困户基本信息、致贫原因是否真实准确,帮扶措施、资金投入、启动期限、增收目标、帮扶责任人是否落实。

  (七)脱贫攻坚中阶段性工作:1、2019年12月31日前镇(街)要完成脱贫比例不低于95%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确保脱真贫、真脱贫;2、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统筹做好区域内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三保障”政策落实、建立健全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六、督查方式

  坚持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进村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情况相结合、检查指导工作与研讨对策措施相结合,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实地查看。深入贫困村、非贫困村,到贫困户家里、田间地头、项目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有关情况。

  (二)基层座谈。在村里召开村民代表、村干部、驻村干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三)查阅资料。 1、行业部门落实政策台账资料;2、镇(街)、村两级精准识别、干部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资料,核实帮扶台账,了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

  (四)随机抽查。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查、看、访”等方法,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开展调查。

  (五)督查汇总。督查结束后,汇总情况,填写督查表,撰写督查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要把专项督查巡查作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的同志参加,细化工作安排、突出重点任务,集中精力和时间,高质量开展专项督查巡查。对督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公开通报。

  (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加强统筹衔接,充分发挥各级党(工)委、政府的作用,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工作合力,专项督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求真务实,改进作风。要深入基层一线,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从实际出发,把握共性与个性,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四)及时总结,反馈结果。巡查工作组要及时对各行业单位,各帮扶单位,各镇(街)党委、政府,村“两委”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巡查工作报告报区委督查室。由区委督查室负责全区通报。

  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政策解读:http://www.ptq.gov.cn/xxgk/zcjd/content/post_1088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