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坡头区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17: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考核工作要求,现将《坡头区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扶贫办(0759-3950209)反馈。

  附件:坡头区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

  湛江市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4日          

  坡头区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湛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湛江市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

  一、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成立坡头区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区考核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全汝昌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柯 造 海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组     员洪 源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詹植球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马莉莉 区委农办(区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区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分为2队,每队由区扶贫办4名同志组成,主要任务是:按照市考核方案有关考核指标要求,对被考核镇(街)、村填报年度帮扶成效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分析汇总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填写好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评表(抽查镇级)》《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评表(抽查广东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户表)2020年广东省农村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户表),并形成考核报告,按时提交区考核组

  第一队:负责南三镇、龙头镇、官渡镇

  :马莉莉

  员:张 源、周泉、刘成泉、冼焰云

  第二队:负责坡头镇、乾塘镇、南调街、麻斜街

  长:詹植球

  队 员:傅琪超、杨小柳、骆康明、庞伟红

  二、考核时间

  2020127-10日。

  三、考核对象

  (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7个镇(街)党委和政府(办事处)。

  (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64条村,包括佛山市对口帮扶省定贫困村5条、市级对口帮扶贫困户相对较多的村4条、区自身帮扶贫困户相对较多的村55条。

  考核评估对象分配如下:

镇(街)

考核

抽查村小计

贫困村

非贫困村

龙头镇

0

11

3

南三镇

3

11

3

坡头镇

0

11

3

官渡镇

1

13

3

乾塘镇

1

6

3

南调街

0

5

3

麻斜街

0

2

2

总计

5

59

20

  四、考核方式

  (一)年终成效考核。考核评估有脱贫任务的镇(街),抽查部分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及行政村,通过进村入户、座谈交流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情况报告。

  (二)日常工作情况。根据广东省扶贫信息系统大数据和相关部门提供的2020年涉及扶贫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扶贫审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往年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12317扶贫监督举报、信访投诉、扶贫数据信息动态监测等情况。

  考核结束前,区考核组需向被考核的有脱贫攻坚任务的7个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及有脱贫攻坚任务的64条行政村初步反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短板,以便被考核单位及时整改。区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汇总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全区考核成绩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予以通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镇()党(工)委和政府及区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综合评价为“好”“较好”的镇()及区直帮扶单位给予表扬;对考核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镇()及区直帮扶单位,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分管负责同志;对考核综合评价为“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镇()及区直帮扶单位,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落实

  镇(街)、村按照通报反馈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落实,提交整改报告。整改结束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镇(街)、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保障措施

  (一)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省、市考核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统一考核评估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考核评估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考核用车。考核组工作用车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租赁。

  )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全体考核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标准和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被考核对象要积极主动配合,对提供数据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干扰阻挠、弄虚作假等行为。

  附件:1.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评表(抽查镇级)

  2.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评表(抽查

  3.广东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户表)

  4.2020年广东省农村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户表)

  附件1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评

  抽查镇级)

  市:  抽查县: 抽查镇: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评等次

备注

较好

一般

较差


一、

减贫

成效

贫困退出

1.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退出情况






成果巩固

2.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情况






二、

精准

帮扶

责任落实

3.镇级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党委书记遍访制度落实情况






政策落实

4.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5.医疗救助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6.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7.饮水安全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8.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政

策落实情况






工作落实

9.党建扶贫情况






10.产业扶贫情况






11.就业扶贫情况






12.消费扶贫情况






三、

资金

管理

使用监管

1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






四、

工作

衔接

资产监管

14.建立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总结宣传

15.总结提炼、宣传学习和舆论

引导情况






档案管理

16.扶贫档案管理情况






  组长:          成员:      核查时间:

  附件2

  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评

  抽查

  : 抽查县: 抽查镇:   抽查村: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评等次

备注

较好

一般

较差


一、

减贫

成效

贫困退出

1.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退出情况






成果巩固

2.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情况






二、

精准

帮扶

责任落实

3.村党支部书记遍访制度落实情况






4.驻村工作队按要求住村开展帮扶工作情况






5.驻村工作队执行考勤制度情况






政策落实

6.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7.医疗救助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8.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9.饮水安全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10.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

政策落实情况






工作落实

11.党建扶贫情况






12.产业扶贫情况






13.就业扶贫情况






14.消费扶贫情况






三、

资金

管理

使用监管

1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






四、

工作

衔接

资产监管

16.建立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总结宣传

17.总结提炼、宣传学习和舆论

引导情况






档案管理

18.扶贫档案管理情况






  组长:            成员:        核查时间:

  附件3

  广东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户表)

  市 县(市、区) 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属性:   户主身份证号码:    

  

调查指标

单位

系统监测数据

实地核查2020

年度数

2018

2019

2020

一、本户年末人口





二、家庭年总收入





()工资性收入





其中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收入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





()转移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三、家庭生产经营总支出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支出





四、转移性支出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比例

%





  1.收入计算公式: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全年所有家庭成员上述四大类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总支出-转移性支出(即个人所得税支出、自缴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等)】÷家庭人口。

  2.增长比例以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为基数,扣除每年的物价指数增长率。

  农户签名:联系电话:

  核查员签名:核查日期:

  3.相关数据可由省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导出。

  附件4

  广东省农村达到年度脱贫标准贫困户核查表

  县(区):   镇(乡): 行政村: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户码

户主身份证号码

家庭

人口数

致贫原因

农户属性

联系电话








考核指标

序号

达标指标

目标值

是否达标

(在核实对应栏内打√)

1

有安全住房

有安全住房,人均13平方米以上



2

有安全饮用水

有稳定供应的安全饮用水



3

有电用

家庭用电接入农村电网,并能正常使用



4

有电视信号覆盖

户有电视信号覆盖



5

有网络信号覆盖

户有互联网接入信号覆盖



6

教育有保障

落实教育有关政策,没有因贫辍学学生,同时得到政府资助生活费。注:如户主没有适龄入学小孩,此项为空项,则调查员不用选项填写。



7

基本医疗有保障

家庭成员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范围



8

有稳定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有劳动力贫困户的家庭经济收入有稳定来源,其中脱贫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标准要求。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给予政策性保障兜底。



户主签名:


联系电话:


驻镇或驻村干部签名:


联系电话:


调查员签名:


调查时间: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湛江市扶贫办

  湛江市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月日印发

  


  关于印发《坡头区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