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坡头区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坡扶组〔2019〕3号
关于印发《坡头区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
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经区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坡头区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扶贫办(0759-3950209)反馈。
附件:坡头区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
湛江市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月9日
附件:
坡头区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
成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粤扶组〔2018〕33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最严的考核、最高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行动方案》和《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区委办公室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湛江市坡头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决策部署,聚焦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工作格局,促进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促使工作进一步落实,确保我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经区领导同意,成立坡头区2018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全汝昌(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挂任海
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叶日贵(海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陈华弟(区农业局局长)
詹植球(区农业局主任科员、扶贫办主任)
詹林富(官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一华(龙头镇党委委员)
陈德明(乾塘镇党委委员)
朱真华(坡头镇党委委员)
袁登峰(南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黎法东(麻斜街道办党工委委员)
组 员:游陈辉(区委办)、庞振懋(区府办)、叶颖(区委组织部)、李 春(区教育局)、钟 超(区住建局)、韦剑国(区人社局)、张祥懿(区民政局)、周智学(区财政局、区振兴办扶贫组)、叶宇船(区经信局、区振兴办扶贫组)、叶银英(区发改局、区振兴办扶贫组)、刘成泉(区扶贫办)、冼焰云(区扶贫办)、张源(区扶贫办)、骆康明(区扶贫办)。
领导小组下设扶贫成效考核办(以下简称“考核办”),考核办分6组,每组由镇(街)和驻村工作队5人组成,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汇总各镇(街)、村扶贫考核自评情况报告,按照市考核方案有关考核指标要求,对被考核镇(街)、村填报年度帮扶成效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分析汇总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按时形成考核报告并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一组:负责乾塘镇
组 长:詹林富
副组长:游陈辉(区委办)
组 员:官渡镇(镇和驻村工作队5人组成)
第二组:负责坡头镇
组 长:陈一华
副组长:韦剑国(区人社局)、张祥懿(区民政局)
组 员:龙头镇(镇和驻村工作队5人组成)
第三组:负责龙头镇
组 长:陈德明
副组长:庞振懋(区府办)
组 员:乾塘镇(镇和驻村工作队5人组成)
第四组:负责官渡镇
组 长:朱真华
副组长:叶 颖(区委组织部)
组 员:坡头镇(镇和驻村工作队5人组成)
第五组:负责南调街
组 长:黎法东
副组长:李 春(区教育局)
组 员:麻斜街(街和驻村工作队5人组成)
第六组:负责麻斜街
组 长:袁登峰
副组长:钟 超(区住建局)
组 员:南调街(街和驻村工作队5人组成)
考核组考核结束,形成的相关考核报告和表格由区扶贫办相关同志汇总报区领导,第一组负责乾塘镇对接冼焰云(区扶贫办),第二组负责坡头镇对接刘成泉(区扶贫办),第三组负责龙头镇对接叶宇船(区经信局、区振兴办扶贫组),第四组负责官渡镇对接骆康明(区扶贫办),第五组负责南调街对接张源(区扶贫办),第六组负责麻斜街对接叶银英(区发改局、区振兴办扶贫组)。
三、考核时间
2018年全区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在2019年1月11日-18日完成,考核组具体到达各镇(街)、村的时间由各小组组长统一安排。
四、考核对象
(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6个镇(街)党委和政府(办事处)。
(二)有扶贫攻坚任务的50条村,包括佛山市对口帮扶省定贫困村2条、市级对口帮扶贫困户相对较多的村2条、区自身帮扶贫困户相对较多的村46条。
考核评估对象分配如下:
镇(街) |
考核 |
村小计 |
|
贫困村 |
非贫困村 |
||
龙头镇 |
0 |
11 |
11 |
坡头镇 |
0 |
11 |
11 |
官渡镇 |
1 |
13 |
14 |
乾塘镇 |
1 |
6 |
7 |
南调街 |
0 |
5 |
5 |
麻斜街 |
0 |
2 |
2 |
总计 |
2 |
48 |
50 |
五、考核内容
聚焦《三年行动方案》目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考核扶贫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核查扶贫成效的真实性。
(一)减贫成效。考核2项指标。一是实际减贫人口的真实情况。二是相对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二)精准帮扶。考核3项指标。一是扶贫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扶贫专题会议和开展专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户制度、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行业扶贫责任制、脱贫攻坚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落实情况。二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贫困户子女学生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政策落实情况。三是扶贫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党建扶贫等落实情况。
(三)扶贫资金。考核3项指标。一是按要求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拨付情况。二是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三是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含扶贫资金闲置情况)。
(四)精准识别。考核2项指标。一是清退和新增贫困人口的真实情况,即不符合贫困条件人口清退和符合贫困条件应纳未纳的“错评”“漏评”情况。二是建档立卡基础数据信息质量情况,即采集录入信息和实际工作情况一致性及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归档规范管理。
六、考核方式
(一)年终成效考核。区考核办共组成6个考核组,依据考核要求,全面考核有脱贫任务的镇(街),抽查到镇(街)、村,通过进村入户、座谈交流和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情况报告。
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所属镇(街)进行全面核查;对区级帮扶单位及相应分散贫困人口所在村开展全面核查。对2016-2018年度的预脱贫户,以镇为单位,根据《广东省农村预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户表)》内容和要求进行抽查核实。其中,对全镇2016-2018年度预脱贫户少于100户的全部核查(含分散贫困户,下同);在100户至500户之间的,抽查不少于100户;在500户至1000户之间的,抽查不少于200户;在1000户以上的,抽查不少于300户。在抽查户中,对残疾人预脱贫户要有一定比例。
(二)日常工作情况。主要是镇(街)、村提供的2018年涉及扶贫工作情况,包括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扶贫审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12317扶贫监督举报,以及扶贫数据信息动态监测情况(含日常数据监测情况)。
(三)满意度测评。区在考核核查期间,按贫困户名册等间隔抽取、非贫困户随机抽取方式,每镇(街)至少抽查2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行政村,每村至少抽查10个农户,分别按5∶3∶2的比例安排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非建档立卡农户、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开展满意度测评;每个镇(街)至少抽查5名基层干部开展基层干部满意度测评,填写《广东省因村因户帮扶工作基层干部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户表)》。
区考核组考核结束离开前,需对被考核的有脱贫攻坚任务的6个镇(街)党委和政府(办事处)及有扶贫攻坚任务的50条村,初步反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短板,以便被考核单位及时迅速整改,迎接下一步省市考核组的抽查。考核结束后,区考核办听取各考核组汇报考核情况,汇总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七、综合评价
区考核办汇总年终成效考核、日常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分别按65%、30%、5%的权重,形成各镇(街)、村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各等次评价标准分别是:
(一)好。年度扶贫成效显著,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且质量高,脱贫攻坚责任和扶贫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工作进展明显,扶贫资金使用率高、管理规范、效益突出,相对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精准,建档立卡规范,信息基础工作扎实,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高,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二)较好。年度扶贫成效较好,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且质量较高,脱贫攻坚责任和扶贫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工作进展较好,扶贫资金使用率较高、管理较规范、效益较突出,相对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较精准,建档立卡较规范,信息基础工作较扎实,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三)一般。年度扶贫成效一般,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且质量一般,脱贫攻坚责任和扶贫政策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对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建档立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表现一般,在某一或某些方面问题较多且较为突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等。
(四)较差。年度扶贫成效不明显,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和质量、脱贫攻坚责任和扶贫政策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对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建档立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问题多且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等。
八、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全区考核成绩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予以通报。各镇(街)和区直帮扶单位、考核评价结果分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作为各镇(街)党委和政府及区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综合评价为“好”“较好”的镇(街)、区直帮扶单位给予表扬;对考核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镇(街)及区直帮扶单位,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分管负责同志;对考核综合评价为“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镇(街)及区直帮扶单位,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九、整改落实
镇(街)、村根据考核结果通报,对标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按照通报反馈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落实,提交整改报告。整改结束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镇(街)、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员选派。2018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考核评估工作,切实选好配强考核队伍。考评人员特别是带队负责人必须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了解农村情况,勇于担当责任,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较真碰硬。
(二)扎实开展考前培训。区对实地考核人员分别开展考核业务培训,解读扶贫政策,明确目标任务,统一考核评估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考核评估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考核用车。考核组工作用车由各小组组长负责调派。
(四)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参加区考核评估工作人员尤其是组长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被考核的镇(街)、村要强化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到位、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和干扰考核评估行为纳入考核综合分析评价范围,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
1.2018年镇(街道)扶贫成效情况表
2.2018年村“两委”(帮扶单位)扶贫成效情况表
3.2018年广东省农村预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户表)
4.广东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户表)
5.广东省因村因户帮扶工作基层干部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户表)
附件1
2018年镇(街道)扶贫成效情况表
镇(街道):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核查发现问题和事例 |
考评等次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一、减贫成效 |
||||||
贫困地区减贫人口 |
1.实际减贫人口的真实情况 |
|||||
贫困村增收成效 |
2.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
|||||
二、精准帮扶 |
||||||
责任落实 |
3.镇级党政一把手主持召开扶贫专题会议和开展专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
|||||
4.落实镇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户制度情况 |
||||||
政策落实 |
5.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情况 |
|||||
6.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情况 |
||||||
7.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情况 |
||||||
8.落实危房改造政策情况 |
||||||
工作落实 |
9.产业扶贫情况 |
|||||
10.就业扶贫情况 |
||||||
11.党建扶贫情况 |
||||||
三、资金管理 |
||||||
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 |
12.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 |
|||||
扶贫资金绩效 |
13.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成效情况 |
|||||
四、精准识别 |
||||||
贫困人口识别 |
14.清退和新增贫困人口的真实情况 |
|||||
扶贫数据管理 |
15.建档立卡基础数据信息质量情况 |
组长: 成员: 核查时间:
附件2
2018年村“两委”(帮扶单位)
扶贫成效情况表
被帮扶市别: 抽查区别: 镇别: 行政村别: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核查发现问题和事例 |
考评等次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一、减贫成效 |
||||||
贫困地区减贫人口 |
1.实际减贫人口的真实情况 |
|||||
贫困村增收成效 |
2.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
|||||
二、精准帮扶 |
||||||
责任落实 |
3.落实村党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制度情况 |
|||||
4.驻村工作队按要求住村开展工作情况 |
||||||
5.驻村工作队执行考勤制度情况 |
||||||
政策落实 |
6.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情况 |
|||||
7.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情况 |
||||||
8.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情况 |
||||||
9.落实危房改造政策情况 |
||||||
工作落实 |
10.产业扶贫情况 |
|||||
11.就业扶贫情况 |
||||||
12.党建扶贫情况 |
||||||
三、资金管理 |
||||||
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 |
13.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 |
|||||
四、精准识别 |
||||||
贫困人口识别 |
14.清退和新增贫困人口的真实情况 |
|||||
扶贫数据管理 |
15.建档立卡基础数据信息质量情况 |
组长: 成员: 核查时间:
附件3
2018年广东省农村预脱贫户帮扶
成效情况核查表(户表)
区: 镇(街): 行政村: 村民小组:
户主 姓名 |
户码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数 |
致贫原因 |
农户 属性 |
联系电话 |
考核指标
序号 |
退出指标 |
目标值 |
是否达标(在核实对应栏内打√) |
|
是 |
否 |
|||
1 |
有安全住房 |
有安全住房,新改建住房人均13平方米以上。 |
||
2 |
有安全饮用水 |
有稳定供应的安全饮用水。 |
||
3 |
有电用 |
家庭用电接入农村电网,并能正常使用。 |
||
4 |
有电视信号覆盖 |
户有电视信号覆盖。 |
||
5 |
有网络信号覆盖 |
户有互联网接入信号覆盖。 |
||
6 |
有教育保障 |
落实教育有关政策,没有因贫辍学学生,同时得到政府资助生活费。注:如户主没有适龄入学小孩,此项为空项,则调查员不用选项填写。 |
||
7 |
有医疗保障 |
家庭成员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范围。 |
||
8 |
有稳定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
有劳动力贫困户的家庭经济收入有稳定来源,其中预脱贫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标准要求(2018年为7598元)。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纳入低保范围提供兜底保障。 |
户主签名: 联系电话:
驻镇或驻村干部签名: 联系电话:
调查员签名:
调查时间:
附件4
广东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户表)
市县(市、区)镇村委会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属性:
调查指标 |
单位 |
系统监测数量 |
实地核查 2018年度数 |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一、本户年末人口 |
人 |
||||
二、家庭年总收入 |
元 |
||||
(一)工资性收入 |
元 |
||||
其中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 |
元 |
||||
(二)家庭经营收入 |
元 |
||||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 |
元 |
||||
(三)转移性收入 |
元 |
||||
(四)财产性收入 |
元 |
||||
三、家庭生产经营总支出 |
元 |
||||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支出 |
元 |
||||
转移性支出 |
元 |
||||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
五、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比例 |
% |
1.收入计算公式是: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全年所有家庭成员上述四大类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总支出-转移性支出(即个人所得税支出、自缴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等)】÷家庭人口。
2.增长比例以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为基数,扣除每年的物价指数增长率。
农户签名: 联系电话:
核查员签名: 核查日期:
附件5
广东省因村因户帮扶工作基层干部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户表)
县(区): 镇(乡): 行政村: 村民小组:
调查户户主姓名:
序号 |
调查项目 |
核实情况 |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
一、基层干部走访问题 |
||||
1 |
落实义务教育和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情况。请问您对此项政策措施效果是否满意?有何改进的意见建议吗? |
|||
2 |
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请问您对此项政策措施效果是否满意?有何改进的意见建议吗? |
|||
3 |
落实基本医疗、医疗救助政策情况。请问您对此项政策措施效果是否满意?有何改进的意见建议吗? |
|||
4 |
落实养老保险政策情况。请问您对此项政策措施效果是否满意?有何改进的意见建议吗? |
|||
5 |
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请问您对此项政策措施效果是否满意?有何改进的意见建议吗? |
|||
6 |
落实危房改造政策情况。请问您对此项政策措施效果是否满意?有何改进的意见建议吗? |
|||
二、入户调查问题 |
||||
1 |
驻村干部管理情况。请问您对驻村干部熟悉吗?对他的工作满意吗? |
|||
2 |
党建扶贫情况。请问您是党员吗?村“两委”干部有否组织过你们开展扶贫工作活动?如组织党课学习、扶贫政策学习、外地经验学习等。 |
|||
3 |
村“两委”班子扶贫工作情况。与前两年相比,请问您现在的村委干部扶贫工作积极吗?给群众服务的态度还好吗?对村干部的工作您满意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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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贫困群众获得感情况。请问您今年的收入比去年情况如何?有增收了吗?主要靠什么项目增收?还满意吗? |
|||
5 |
改善生产条件生活环境满意情况。请问您村子的水利设施农田灌溉情况有比帮扶前好多了吗?村子里的环境卫生也比以前好多了吗?群众还满意吗? |
|||
6 |
落实安全饮用水情况。请问您家里现在饮用的是自来水还是井水?当地有检测过吗?检测结果您知道是安全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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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实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访问户是有劳动力户)请问您参加过生产技术培训吗(或外出务工岗前培训)?培训后技术或生产管理水平有提高吗?培训内容您满意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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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实劳动力就业政策情况。(访问户是有劳动力户)请问您在哪务工?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帮扶单位组织的还是自己找的工作?您对帮扶单位或当地部门的务工服务满意吗? |
|||
9 |
落实贫困户参与农业组织化生产情况。(访问户是有劳动力户)请问您有否与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吗?他们对您的生产技术、产品销售和启动资金有支持或服务吗? |
|||
10 |
精准识别工作情况。请问您评为贫困户时村里有开会评议吗?有公示吗?据您了解,村里还有比您穷但没评为贫困户的吗? |
|||
农户签名: |
联系 电话: |
|||
核查员签名: |
核查 日期: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湛江市扶贫办
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