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坡头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4 16:09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以及《关于印发<湛江市坡头区精准扶贫开发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湛坡财〔2017〕5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政府审定,现对我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进行公示。

  一、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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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自9月24日至9月30日。

  三、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单位: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0759-3967060



  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