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2022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统筹涉农资金做好乡村振兴大事要事保障的意见》(粤涉农办〔2021〕10号)以及《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有关规定,现将湛江市坡头区2022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情况总结如下:
截至目前,我区接收到2022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5500万元,占省级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总额的91.67%。各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实施项目5个,计划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40个,当年度相关项目计划投资6215万元,拟安排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515万元。
(二)村内道路建设。计划实施项目5个,计划新增完成村内道路硬化的自然村45个,当年度相关项目计划投资6350万元,拟安排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335万元。
(三)镇村路灯建设。计划实施项目3个,计划新建路灯4800,拟安排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650万元。
湛江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