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情况报备明细表(驻镇帮镇资金分配表)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以及《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政府审定,现对我区2022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情况报备明细表(驻镇帮镇资金分配表)进行公示。
附件:2022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情况报备明细表(驻镇帮镇资金分配表)
二、公示期。公示期为7天,自9月24日至9月30日。
三、监督举报。监督举报单位: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759-3967060
2022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情况报备明细表(驻镇帮镇资金分配表).xlsx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