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坡头区省级第二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5 16:09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以及《关于印发<湛江市坡头区精准扶贫开发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湛坡财〔2017〕5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省级第二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政府审定,现对我区2022年省级第二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进行公示。

  一、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自9月5日至9月12日。

  三、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单位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二)监督举报电话

  0759-3967060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5日 


坡头区2022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xlsx

(湛坡农农〔2022〕49号)关于下达我区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资金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