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许爱周体育馆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
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避护场所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的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救助能力,发挥许爱周体育中心避护场所接纳受灾群众、提供临时或较长时间避难及生活设施和场地的作用,保障避灾避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避护群众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湛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湛江市坡头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应对海上渔民、渔船紧急转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职能,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区应急避护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1.5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
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位于坡头区灯塔路的许爱周体育中心,交通便利,总体占地面积近27000㎡(含灯塔公园棚宿区),建筑面积为近500㎡,场所内设置有固定电话、电开水器、应急广播、应急发电机、监控摄像头等应急设备设施,室内可容纳300人,室外可容纳6000人避难安置。
本应急避护场所辐射半径约为5Km,主要用于南调街道办、麻斜街道办、坡头镇邻近人员进入紧急避险安置。
2应急期间指挥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台风、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预报或发生后,区政府启动相关预案,相应成立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署避护场所的启用、灾民安置等有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分管应急管理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组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自然资源局主任科员
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
南调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坡头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
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副局长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广东电网公司湛江坡头供电局副局长
坡头边防派出所所长
区渔政大队渔监股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区政府指令,负责组织、协调、部署避护场所的启用有关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安置现场出现的重大事项,确保避护场所正常运行。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使用和管理应急避护场所;提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应急物资动用指令,组织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与物资保障工作。
(2)区农业农村局、区渔政大队:负责落实海上渔船人员的撤离避难,受灾人员的转移避灾。
(3)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受灾人员的转移避难工作。
(4)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应急避护场所治安秩序,打击各种犯罪违法活动,确保避护场内的秩序稳定,保障灾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警维护避护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5)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避护场所受灾群众及救灾人员的医疗救灾和场所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协调调配医疗卫生物资。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运力,做好受灾、救灾人员、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7)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坡头分局: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物资管理制度凭物资出库清单按品种、数量出库;协助救灾物资的调运。
(8)区文广旅体局:负责许爱周体育中心的建设、日常管理、安全维护等有关工作,每年做好各类设施维护,确保灾时能正常使用;协助做好避护场所灾民安置。
(9)区民政局:协助做好避护场所灾民安置工作。
(10)区机关事务局:协助做好受灾人员的的转移避难和安置工作。
(11)区城综局:协助做好受灾人员的转移避难和应急避护场所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12)区消防救援大队:调集应急救援人员赶赴避护场所,做好避护场所及周边的消防安全等工作。
(13)区供电局:负责应急避护场的供电保障工作。
(14)南调街道办:配合各部门做好应急避护工作。
(15)坡头边防派出所;协助做好应急避护场所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受灾人员的转移避难及安置工作。
(一)工作小组组成
为确保应急避护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灾民转移工作组、秩序及安全保障组、灾民安置组、物资保障组、医疗卫生保障组等5个工作小组。启用应急避护场所后,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设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具体分工情况见下表。
表1 工作小组牵头处置与配合处置成员单位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灾民转移组: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为灾民安排船舶、车辆等交通工具,安排专人对接,并对灾民人数进行统计,集体分批转移到许爱周体育中心避护场所进行安置,同时对进入避护场所内的灾民进行详细登记,并将转移收容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2)秩序及安全保障组: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维护许爱周体育馆应急避护场所场内秩序,保障灾民生命财产安全。区公安分局等提供警力,有关单位安排人力配合,加强对应急避护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避灾避险工作顺利进行。
(3)灾民安置组: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对转移到应急避护场所安置的灾民做好安置工作,逐一落实避险措施。根据灾民安置需要,及时打开安置场所,提供便利。要做好对人员的安置工作,提供并分配必要的生活用品,安排专人负责后勤工作,解决灾民遇到的问题,将安置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领导小组。
(4)物资保障组: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救灾粮食、食品与各种救灾避险物资的调运,保障应急避护场所内灾民生活必须品的储备与供应;保障避护场所内灾民的生活用水用电和通讯畅通。
(5)医疗卫生保障组: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到避护场所内值守,建立临时医疗点,做好现场受伤灾民救护及转运,转移安置避护场所内不能救治的受伤灾民到医院;及时组织卫生防疫、消毒,检查、监测场所内的饮用水源、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组织协调提供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给,作好心理干预和帮助。
3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启用关闭
3.1日常管理
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发挥体育馆的作用,由区文广旅体局负责许爱周体育中心的建设、日常管理、安全维护等有关工作,每年做好各类设施维护,确保灾时能正常使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避护场所相关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2场所启用及关闭
台风、地震等较大及重特大自然灾害预报或发生后,区政府启动相关预案,按规定启用应急避护场所。灾民善后安置工作基本完成,灾区已恢复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后,由区政府宣布停止使用避护场所,避护结束后,群众应无条件立即撤出。避护场所关闭后,各相关部门应负责各自的临时设备拆卸,恢复避护场所原状。避护期间使用或征用、借用的物资或款项,由相关单位结算后报财政支付。
4应急响应程序
(一)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安排人员到许爱周体育馆避护场所及其周边巡查,做好应急避护场所启动的准备。
(二)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成立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领导小组,区应急管理局开启应急避护场所,灾民转移工作组转移受灾民众至应急避护场所,避护场所秩序维护组开始对进入避风场所的人员进行疏导管理,灾民安置组妥善安置受灾民众,对受灾人员逐一登记,包括受灾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反馈上报领导小组。
(三)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应急响应:做好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集中安排人员落实受灾民众的安置,物资保障组根据避护人数、规模保障充足的生活用品,及时解决受灾民众遇到的问题。
(四)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应急响应:将Ⅱ级应急响应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紧急救援时,通过领导小组向上级机关求援,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化解危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涉及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所承担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部门工作落实,确保应急避护启用时运行有序。根据情况,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安置原则
应急避护安置遵循“属地管理、保证重点、服从指挥、有序集散 ”的原则。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区政府牵头,组织指导各村(居)优先统筹安置倒房户、危房户。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附件
(一)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地理位置图
(二)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平面及应急疏散示意布置图
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地理位置图
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平面布置图
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应急疏散示意图
应急物资清单
(1)湛江市坡头区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2)坡头区许爱周体育中心应急避护场所物资清单
(3)湛江市坡头区应急管理局仓库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