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15:10 来源: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坡头区坡头镇塘博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

  东至塘博村属下集体土地,南至塘博村属下集体土地,西至交通路,北至坡头镇中心小学,具体四至范围详见位置示意图。

  (二)面积:约0.6266公顷。

  (三)用途: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坡头镇征地工作组(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解放路179号坡头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人:陈盛,电话:13729182348)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征收土地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局部)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