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坡头区军港大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80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坡头区军港大道二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坡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麻斜海麻斜码头东侧。起点接部队5号门岗跨海大桥东侧,往南与规划中的西港路、荣昌路、东盛大道、军民路、军港路相交,途经南油四区与部队营区间的海沟,终点至怡海路。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新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污染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扬尘及车辆尾气、施工废水、沥青摊铺烟气、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利益者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机动车排放尾气,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水污染物主要为建成道路的路面径流,区域雨水经各道路雨水管网收集,最终排入湛江港。运营期应加强道路管理,每天清扫、及时清扫路面,清除路面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最大限度降低路面径流污染物对水体的影响。 营运期机动车产生的噪声为非稳态源,对超标的各敏感点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加强交通、车辆及道路管理等工作。营运期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废弃材料、建筑垃圾、废弃土方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