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新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筑余泥洗选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11 15:10 来源: 本网-湛江市人民政府网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坡头区新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筑余泥洗选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809。

项目名称:

湛江市坡头区新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筑余泥洗选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坡头区新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林屋村边规划村场

环评机构: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占地面积60000m2,建筑面积为340m2,拟设一条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加工建筑余泥10.19万m3/a,生产10万m3/a产品中沙、5.09万m3/a产品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为将现有设备安装、调试即可,不涉及土建工程。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原料运输、装卸、堆放时产生的扬尘,采取厂界四周设置墙体围挡、物料表面覆盖防尘网,并定期在物料表面洒水;对料斗装料部位采用雾炮机进行水喷雾降尘处理;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洁路面砂石。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回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厂内设有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暂存于回用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混合工序,不外排。优化场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场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标准。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或利用,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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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