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万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10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丰和砂场年产7000m3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丰和砂场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乾塘镇长田尾村后岭西面,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1°15′25.21″,东经110°34′51.28″ |
环评机构: | 广东搏胜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丰和砂场位于湛江市乾塘镇长田尾村后岭西面,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1°15′25.21″,东经110°34′51.28″。项目年生产建筑用砂7000m3,用地面积为11073m2,项目内设有办公楼、堆场、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3%;项目员工3人,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15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与环境影响评价 (一)施工期 项目租用原有的厂房作为生产厂房,不需要进行土建施工,只要把相应的机械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无需大型机械入内,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间设备安装管理,环评分析认为,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堆场产生的扬尘和运输车辆动力及装卸扬尘。(1)堆场扬尘,在原料和成品堆放过程中,受到风力侵蚀,堆场表面干燥的泥沙原料和成品沙会产生少量粉尘,堆场配置喷雾洒水装置,每日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天气干燥大风时加大洒水频次,同时铺设防尘网;(2)车辆动力扬尘,项目厂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同时道路适时洒水抑尘,保证道路的湿润度;(3)装卸扬尘,建设单位配备抽水泵及管道,项目在卸料过程中对物料进行水喷淋、增加装卸物料的湿度,达到降尘目的。 通过严格落实上述粉尘防治措施后,环评预测分析认为,项目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为78.57μg/m3,占标率为8.73%,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长田尾村,污染源占标率为4.80%,环境影响很小,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产生的粉尘在厂界处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来自洗沙废水(含压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租用一个水塘作为沉淀池,沉淀池容积能够满足日常洗沙用水和降尘用水需要。项目洗沙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仅有部分废水在循环过程中被蒸发,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经过导流沟汇集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沙和堆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早作标准后用于场区绿化用水,项目化粪池最大可储存20天的污水,设置的化粪池和场区绿化面积可完全满足项目生活污水处理需求,项目化粪池污水及时清运,且化粪池有足够容积储存雨天时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够确保废水不外排。环评分析认为,项目营运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线设备噪声,其噪声强度值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设备老化;(2)选用低噪声设备;(3)合理布局,通过合理布局减轻设施设备对外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可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长田尾村,根据预测结果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环评分析认为,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渣和员工生活垃圾。洗沙废水经过压滤机压滤后产生的泥饼,年产生量约为1000t(含水率为50%),外售给环保砖场进行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环评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示后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