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110千伏龙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110千伏龙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809。
| 项目名称: |
湛江110千伏龙头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坡头区科技产业园 |
| 环评机构: |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新建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抑尘和降噪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余泥残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有效的电磁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新增主变压器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工作,并结合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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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案440804020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