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鹏业养殖有限公司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坡头区鹏业养殖有限公司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80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坡头区鹏业养殖有限公司屠宰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坡头区鹏业养殖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坡头区乾塘镇岭脚村旧村坉东北面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新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暂养棚内及时冲刷,减少恶臭源的散发时间;采用干清粪工艺对三禽粪便及时处理,即产即清;屠宰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密封包装处理;屠宰车间采取密闭车间设计,设置大功率排气扇加强排风;污水站附近设置绿化带。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屠宰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拟建处理能力为50t/d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缺氧MBR消毒”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格栅去除漂浮物和悬浮物、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再经隔油池处理、进入调节池后,一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后,排入建设单位租用的项目北面鱼塘。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项目进行合理布局,有效的消声、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或利用,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