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80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加工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乾塘管区(长田尾村西北面)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新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原料堆场扬尘、热风炉燃烧废气、烘干废气、筛分和包装粉尘、道路扬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原料堆场设置挡雨棚和围挡,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和铺设防尘网;热风炉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粉尘)以收集后,共同经过1配套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筛分机设置集尘罩,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厂区道路硬底化。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作原料堆场洒水抑尘用水。优化场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或利用,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其中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