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解读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23-08-03 16:08 来源: 市人社局 字号: 【大】 【中】 【小】

近期

人社局将推出惠企政策系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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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问: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问:补贴时限是多久?

答: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问:补贴对象是什么?

答: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问:怎么办理?

答:招用人员原则上需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补贴对象向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问:联系方式是?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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