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旅游投诉情况公告(第二季度)
根据原湛江市旅游局《关于实施湛江市旅游投诉公告制度的通知》(湛旅【2010】115号),结合实际情况,区文广旅体局贯彻落实执行到位,现将 2021年第二季度旅游投诉情况公告如下∶
表一:
表二:
注∶投诉是指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投诉但不满意处理结果,再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部门通知被投诉人进行处理的旅游投诉;
有效投诉是指旅游投诉处理部门通知被投诉人进行处理后,被投诉人未及时予以处理或投诉人仍不满意被投诉人的处理结果,投诉人再次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并且经旅游投诉处理部门初步调查认定是被投诉人的责任旅游投诉;
正式投诉是指投诉人依照《湛江市旅游局旅游投诉处理程序规定》填写《旅游投诉表》进行投诉,并且旅游管理部门予以受理的旅游投诉。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