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居民结婚登记须知
一、承办单位
坡头区民政局婚登记中心,电话:0759-3958733,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67号坡头区民政局一楼;对外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下午,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14:30-17:30。
二、登记条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公民,双方或其中一方户口在坡头区,并且:1、男女双方自愿2、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所需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还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和有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且公章清晰证件完好有效,否则,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履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再或复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本人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初审判决书须与生效证明一并提交、终审判决书须与初审判决书一并提交);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由婚烟登记机关提供格式样本);
3、双方申请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红底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为近6个月内拍摄;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头部应占照片的2/3;大小为2寸(宽5.3cm×高3.5cm)
4、双方自愿结婚。
5、以上所需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样式以档案保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公示在婚烟登记中心)为准。
四、登记程序
1、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携带所需证件和照片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结婚登记告知单》“当事人”一栏签名;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栏签名或按指印;
5、申请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后,出具《审查处理表》,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
7、颁发结婚证。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影响,为避免扎堆登记,防止交叉感染,坡头区婚姻登记中心在防疫期间实行预约登记(凡是没有预约的不予以登记),每天限号25对(含结婚、离婚、补领登记和出具证明),提前预约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和关注“广东民政”进行操作,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合理安排按预约时间前往婚姻登记中心,请不要携带亲友团前往。
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操作方法
1、微信预约:进入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在子菜单“人生事”找到“婚姻”,按提示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2、微信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在子菜单“贴心民政”找到“婚姻登记预约”,按提示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3、网站预约:登陆网址:http://www.gdhy.gov.cn/,登陆进入“广东省婚姻网上预约系统”,按提示进行婚姻登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