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6 10:05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粤民规字〔2019〕6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精神,并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为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我省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决定废止《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民发〔2014〕164号)。

  特此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