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汛期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30 17:04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湛坡安委办〔2018〕35号

  关于汛期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

  风险预警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单位:

  汛期已至,“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市、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汛期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期安全监管。进入汛期,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立即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督查。监督相关企业对重要装置设备和关键部位岗位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水利等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预防;渣土受纳场(排土场)要设立隔离带和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监管。“五一”假期是客流、物流的高峰期,事故易发多发。要强化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游乐设施的检验、检测,确保性能良好,从源头上保证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有关气象情况和安全生产险情,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全力做好汛期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湛江市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