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10: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区审计局局长  王 锋

  2022年8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稳妥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财政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收支管理基本规范。

  ──财政决算结果总体良好。公共服务支出方面保持平稳增长。2021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亿元,教育支出5.6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48亿元,农林水支出2.6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77亿元,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9.91%、1.61%、0.07%、57.84%、24.78%、10.37%。区级资金投入疫情防控、产业园建设、医疗相关区本级保障资金方面有所加大。2021年度,区本级资金累计投入疫情防控1318.41万元;累计投入产业园建设3401.0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934.97万元,增长629.75%;累计投入医疗、公益一类医疗卫生单位财政供给3352.9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766.05万元,增长111.29%。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建立完善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依法申请事项可网办率100%,行政许可即办率96.65%,全流程办理率98.21%,一窗受理率100%,电子证照开通率52.8%;政务服务评价高。区政务“好评率”综合得分9.3分,政务服务质量9.7分,主动评价率91.6%;市场主体活跃度进一步增加。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2942户,比上一年同比增长7.86%。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度全区“三公”经费支出539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62.55万元,同比下降10.40%。其中:公务接待费164.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03万元,同比下降26.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2万元,同比下降1.19%。

  ──审计整改有序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部分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已经制定了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据统计,截至2022年8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105个,已整改到位81个,正在整改24个,整改率完成77.14%,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8项,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46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区本级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据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全区预算总收入41.96亿元,总支出38.86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4.90亿元,总支出21.6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38万元,总支出57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要求开展工作,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财政收支管理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一是应编未编中期财政规划;二是上级提前下达区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65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三是未及时发放种粮补贴资金39.53万元,超规定时限达9个月以上;四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科目入库,涉及金额4.70万元;五是未组织开展银行账户年检工作。

  2.债券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截至2022年3月,仍未建立债券项目库管理机制;二是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未按规定公开。

  3.“三保”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由于区调出林地面积需开展核减工作、有关单位未及时申请使用等原因,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中的损失性补偿资金未在规定期限3个月内发放到位,涉及金额112.41万元;二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缴交养老保险账户未转移接续至属地、单位未申请使用等原因,有6名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险资金滞留于区财政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3.78万元。

  4.财政暂存暂付性挂账清理不到位。一是2019年以后新增暂付款余额超规定限额比例14.54%;二是利用暂存类科目调节预算收入,未及时反映收入,涉及金额1.24万元;三是存量资金以暂存款方式挂账,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涉及金额410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4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抽查财政资金1.5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预算和决算编制基本能真实反映预算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有2个部门应编未编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二是有1个部门少编报非税收入年度预算,涉及金额6.38万元;三是有1个部门编制的预算草案未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2.超范围开支。一是有1个部门在2019年、2021年对不属于扶贫对象的两个村委会的在职干部共15人进行慰问,涉及金额0.21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费用,涉及金额3.01万元。

  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一是有2个部门开支体育场统计调查费用、乡村振兴电视系列电视报道制作费以及拨付征地款等费用先支出后决策或未进行集体决策,涉及金额34.30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违规决策将EPC项目中的给水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承建。

  4.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有1个事业单位、1个社会团体因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调整预算等原因,6个预算项目执行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于30%或为0;二是有2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1个社会团体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区财政统筹管理,涉及金额97.82万元;三是有1个部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款,涉及金额28.21万元;四是有5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1个社会团体为规避区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额度,违规划转或提现零余额账户资金到实有账户,涉及金额 285.02万元。

  5.资金滞留未发放或未清算。一是由于上级财政下达缺口资金较晚、单位尚未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等原因,有1个部门截至2022年4月仍未发放2021年度省级休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涉及金额224.70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1个社会团体的疫情防控捐款、春节慰问、残疾人慰问、“爱心驿站”等慰问专项资金滞留未发放至个人或相关单位,涉及金额27万元;三是有1个部门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散装水泥及墙体基金“两金”清算并撤销账户,涉及金额15.31万元。

  6.欠缴养老保险资金。一是有1个部门因相关单位未完成名单确定及公示工作未能申请划拨,截至2022年4月,应保障的被征地农民60人养老保险资金未划拨缴费,涉及金额54万元;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确定时间晚、财政尚未拨付学校新增人员变动经费等原因,有5个部门、1间学校未及时足额缴纳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或职业年金共计85.08万元,截至2022年4月仍有1个部门、1间学校欠缴机关养老保险共计71.70万元。

  7.公务支出不严。一是有1个部门超预算列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2.65万元;二是有2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的7辆公车日常运行维护费未实行单车核算;三是有1个部门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1万元;四是有1个部门未通过公务卡结算隔离点工作人员餐费、疫苗注射点工作人员餐费,涉及金额3万元。

  8.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有1个部门对篮球场修缮工程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施工方多计工程款,涉及金额1.33万元;二是有2个部门的“三馆合一”项目工程桩检检测服务项目、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监理服务项目未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涉及金额25.86万元;三是有1个部门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沉池、事故暂存池)电气采购及安装项目、园区庞真尧台架迁改工程项目采购程序倒置或验收流于形式,先验收后签订合同,验收报告没有验收结果;四是有1个部门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保金,涉及金额0.6万元。

  9.会计核算不实、不准确或不规范。一是有1个部门违规列支以前年度购买厨房食品及其他用品等费用,涉及金额20.84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记账多记春节慰问失独伤残家庭和计生手术并发症对象费用支出0.36万元;三是有2个部门、1个社会团体的饭堂餐费报销、春节慰问、发放春节值班补助、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款等开支相关的会计凭证不完整、审批程序不健全,涉及金额44.95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未及时清理收回饭堂餐费借款及单位代垫个人承担部分医疗、年金、养老等款项,涉及金额4万元;五是有1个部门未清理已裁撤单位债权债务,涉及金额7.80万元;六是有1个部门开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用餐费用均由饭堂工作人员一人制单,证明、审核、验收等手续缺失,2021年全年餐费金额合计24.26万元,伙食费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和漏洞;七是有1个部门工会收支、项目开支未按规定完整建账核算。

  10.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内部审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有2个部门在违规扩大基础设施配套费开支范围事项、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及部门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统筹事项的有关审计决定下达后,截至2022年5月仍未组织整改;二是有1个部门机构编制规定设置有内部审计职能,但截至2022年5月仍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审计了2021年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个部门、1间学校挤占挪用直达资金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及校园舞台等文化建设工程,涉及金额37.01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申报项目,导致直达资金6000万元全部未能使用被省财政收回;三是有1间医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性支出项目管理不到位,导致资金126.21万元未能形成支出,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四是有1个部门资金分配不科学,未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五是有1个部门违规将直达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121.13万元;六是有一间学校修缮工程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涉及金额39.29万元。

  (二)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

  审计了2020年及2021年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130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核等原因,支出进度滞后,超出规定时限2个月;二是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未在2022年6月前形成支出,滞后于资金使用计划,涉及金额1298万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

  审计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职能部门基本能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区的营商环境优化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个部门招商项目中的搬迁项目未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二是有1个部门招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三是有7个镇(街)、4个部门在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街)后, 在镇(街)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保障不到位;四是有1个街道办执法不严,截至2022年5月底,已下达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建设的建设钢结构房仍未取得城乡规划许可证但已竣工并处于营业状态。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区2021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审计

  审计了区十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重视项目建设并有序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推进落实区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2个部门分别将2021年以前已竣工验收的2个足球场、2条道路分别列入计划实施的打造城乡“10分钟健身圈”项目及“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项目;二是“雪亮工程”、国家禁毒大数据广东中心湛江研判室(县级)、南三岛集中供水工程、“10分钟健身圈”、解决“入园难”“入好学难”问题等5件民生实事项目截至2022年1月仍未完成;三是有2个部门牵头实施的“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项目及打造城乡“10分钟健身圈”项目均未制订详细的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了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推动工程顺利完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送审结算书多报污水和雨水检查井工程量18座,多列建设成本2.23万元;二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超出合同约定施工工期359天;三是建安工程结算送审造价超出可研投资估算15.7%,涉及金额1592.62万元,未按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四是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对发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等内容进行检查的权利加以规定;五是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保温层材料厚度设计变更资料错误或项目资料缺失,无法提供审计所需的建筑施工材料进货清单等资料。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企业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项目,重点审计了区属国有企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区属国有企业审计

  审计了1个国有企业2017年1月至2021年6月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决策及内控制度未建立健全。一是未按规定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二是重大人事任免及调整未经集体决策且手续文件缺失;三是合同管理混乱,未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且未连续编号及未建立相应的台账,存在合同监管风险。

  2.违法违规经营。一是未市场化公开用工,涉及3人;二是企业应公开内容长期未公开。

  3.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二是以前年度房产权证不齐且有2处共建房产未在资产清查整治中如实上报;三是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后,截至2021年12月,仍未补办企业产权登记。

  4.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应收未收管理费13万元;二是向个人出借的资金150万元截至2022年1月仍未追回;三是个人签领的劳务费、通过公户转员工私人户返还代收的投标保证金等财务开支混乱,手续文件缺失,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资金监管风险。

  5.出资机构履责不到位,未对企业经理层开展经营业绩考核。

  (二)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组织对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重视资产配置使用,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个部门未定期开展资产盘点;二是有3个部门购置会议室音响、电脑、打印机、钢琴等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55.81万元;三是有1个事业单位的1间房屋、8间平房出租价格偏低,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涉及面积120平方米。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7份、线索移交函2份,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起。

  六、审计建议

  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提高财政统筹整合与治理能力。加大财税、非税发掘及挖掘力度,深入挖掘税源及非税收入,做实做大财政收入“盘子”,积极编制财政发展规划,以规划约束并完善预算编制,统筹财政收入与支出,整合资金、资产、资源,建立健全以大财政为主体、各部门单位为单元的财政资金安排、支出与绩效挂钩体制机制,并与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有机统一,压减刚性支出、调减闲置无效支出,积极盘活资金资产,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加强项目建设全链条管理。决策部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实施条件、建设内容、投资预算、施工设计等论证,减少项目实施中的调整和变更,节约建设和管理成本。要不断完善项目相关内控制度,重视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注重建设、管理、养护,理顺建设、招标代理、施工、设计、监理、养护等相关单位职责,注重项目全流程的协调性,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以及后期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聚焦国资国企主责主业。强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合规管理及决策后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整合同质化业务及下属机构,转变国企经营方式,深入推进区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解决改革与监管困境,加强与主管部门、出资机构、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与竞争力,长期动态监管国有企业。

  (四)增强财政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坚持风控思维,严肃财经财务纪律,注重预算约束,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过紧日子,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项,加大对三保资金、区级资金、债券资金等资金使用风险防范力度,加大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年检、备案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动态监测力度,加大财政、非税、债券、财务核算等系统日常监测。配齐配强财政财务从事人员及内审人员,强化日常会计凭证、原始凭证、项目资料等档案资料管理,注重部门、机构、人员、资金的有效对接,强化日常财务管理运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常态化审核把关及监督,确保干部审慎用权、廉洁用权、资金管理规范。

  (五)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主动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整改工作分工,严肃抓实抓细整改工作。有关单位及对接人员要及时按规定汇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动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列入工作计划内容或专门督办内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人大、纪检巡察、主管部门等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共同织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网。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镇(街)、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审计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质效,积极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活力坡头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