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下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下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增强审计权威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落实的作用,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当前我区审计整改工作的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设》的审计专报作出指示批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等,解决制约审计整改效能的深层次问题,从政治上大大增强了审计严肃性、权威性。
(二)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
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取得积极成效。如在2021年的食品安全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专题审计中,区市场监管局及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并在审计期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审计整改情况,组织各职能部门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区莲藕产业园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针对审计查出未按规定建立债券项目管理机制、违规挤占债券资金的问题,组织研究制定了《湛江市坡头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债券项目管理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三)积极优化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检验,积极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一书一帐一表”制度。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配齐配强整改监督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整改未到位的单位发出审计整改督促书,跟进问题整改进度,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做到逐一跟踪、核实、督促,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将审计整改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需要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启动整改工作。通过边审边改,提高了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效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三是开展审计整改督促检查。通过深入整改现场、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整改台帐和佐证资料等方式,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了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推进整改的具体思路与解决办法,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漏补缺,同时要求相关责任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推动2019年以来问题整改清零。梳理分析2019年以来我区审计查出问题的工作情况,并指出当前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和整改要求,形成一期审计整改工作专报,得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专门批示。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引起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有力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下半年开展审计项目33个,查出问题共312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22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26个,持续整改问题63个。截至2023年7月,已完成整改255个,未完成整改57个,整改完成率81.7%,已落实整改金额共3.64亿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34项。未完成整改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24个,分阶段整改问题7个,持续性整改问题26个。
(一)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开展审计项目28个,查出问题共260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86个,分阶段整改问题22个,持续整改问题52个。截至2023年7月,已完成整改222个,未完成整改38个,整改完成率85.4%,已落实整改金额共3.38亿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27项。未完成整改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1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4个,持续性整改问题19个。
1.本级财政预算审计方面发现问题62个,已整改52个,未完成整改10个。
其中,无预算拨款、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未按规定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等9个持续整改问题,区财政局未完成整改;
未及时拨付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险资金等1个持续整改问题,区财政局和区城综局未完成整改。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发现问题47个,已整改39个,未完成整改8个。
其中,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各类慰问专项资金滞留闲置、项目预算执行缓慢等8个立行立改问题,区卫健局、区环卫处等单位未完成整改。
3.重大政策执行审计方面发现问题40个,已整改34个,未完成整改6个。
其中,省下达建设专项帮扶资金未按资金使用计划进度支出等1个立行立改问题,区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未完成整改;
镇街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及时跟踪整改等1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南调街道办未完成整改;
镇街执法经费及设备保障不到位、镇街未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等4个持续整改问题,南调街道办、乾塘镇政府、坡头镇政府等未完成整改。
4.公共投资审计方面发现问题22个,已整改20个,未完成整改2个。
其中,工程送审结算书多计工程款等2个立行立改问题,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未完成整改。
5.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发现问题54个,已整改50个,未完成整改4个。
其中,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区财政专户、无依据发放祭扫烈士墓补贴等4个立行立改问题,区民政局、区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未完成整改。
6.民生审计方面发现问题8个,已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4个。
其中,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打造城乡“10分钟健身圈”项目、小学综合教学楼及运动场进度缓慢等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未完成整改;
建设“雪亮工程”等两件民生实事项目尚未正式施工等1个持续整改问题,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未完成整改。
7.国有企业审计方面发现问题27个,已整改23个,未完成整改4个。
其中,违规出借国有资产监管资金专款等1个持续整改问题,区国资公司未完成整改;
违规“挂靠”经营、未清理挂证人员、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等3个持续整改问题,湛江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未完成整改。
(二)2022年下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下半年开展审计项目5个,查出问题共52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3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4个,持续整改问题11个。截至2023年7月,已完成整改33个,未完成整改19个,整改完成率63.46%,已落实整改金额共2620.47万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7项。未完成整改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9个,分阶段整改问题3个,持续性整改问题7个。
1.2022年坡头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7个,已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2个。
其中,官渡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未取得财政预算造价审核批复等1个立行立改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未完成整改;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合一”)项目暂无现金流收入等1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未完成整改。
2.南油三区道路 (原鸡咀山) 整治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审计发现问题5个,已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2个。
其中,部分工程未有签证、多计工程量等2个立行立改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完成整改。
3.湛江坡头区南三中学校长陈永泽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17个,已整改13个,未完成整改4个。
其中,对饭堂管理不到位、无公函支出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等4个立行立改问题,南三中学未完成整改。
4.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21个,已整改10个,未完成整改11个。
其中,涉农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公告公示等2个立行立改问题,南调街道办、坡头镇未完成整改。
其中,未按规定制定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等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区财政局、坡头镇政府未完成整改;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未落实自筹资金、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缓慢、未按规定兑现奖补资金等7个持续整改问题,南调街道办、南三镇政府、坡头镇政府、龙头镇政府、官渡镇政府、乾塘镇政府等单位未完成整改。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经梳理现阶段的整改情况,结合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被审计单位反映的困难进行分析,当前审计整改工作存在问题和原因有:
(一)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主要领导认为问题可以被忽略或推迟解决,甚至有的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没有把审计整改作为查错纠弊、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如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存量资金未清理等问题,因为时间久、金额大,被审计单位往往采取“拖”的办法,回避矛盾,造成问题久拖不决;部分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没有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应付了事,没有亲自部署研究整改任务,没有牵头制定有力可行的整改方案,没有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或者将整改任务安排下去后不再过问,使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对整改建议存在疑问或整改困难时,没有积极与审计组或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寻求解决的方法,导致审计整改工作难以推动或进展缓慢。
(二)整改的要求与实际有差距
有些审计查出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现实情况变化、财政资金短缺、手续无法完善、资金无法追回等客观原因,导致被审计单位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如因财政资金短缺导致无法整改的问题占2019下半年年至2022年下半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的46%;又如违规“挂靠”经营的问题,因行业特性以及当前责任单位的现状,整改难度大;已登记死亡低保、五保人员继续领取补贴的问题,因实际情况中救助对象无亲属或有亲属却无法联系或不愿配合,导致整改难;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的问题,因成因复杂,有的涉及人数较多,有的数额较大,个别款项还涉及合同纠纷,需要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解决。
(三)整改责任单位协作配合不到位
有些审计查出的问题涉及两个以上的责任主体,即使划清了整改责任,但由于协作配合不到位,整改的效率和效果往往不佳;有些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问题,则更加需要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如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问题,问题的整改不仅涉及到被审计单位,还涉及到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城综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个体,需要多方共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又如镇(街)执法经费及设备保障不到位的问题,虽然各镇(街)和财政部门是责任单位,但是在整改过程中仍需要政府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甚至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重视、配合和协调才能完成整改。
(四)整改监督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
2021年,新修改的审计法增加了有关审计整改方面规定,明确了审计整改各方责任,中办、国办、中央审计委员会、审计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实施意见以及若干措施,可见审计整改在体制机制的层面上已经比较完备,但有的要求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没有全面有效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特别是审计整改的监督联动机制。整改跟踪检查基本上还是审计一家包办,多部门参与协作整改开展得较少,整改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性。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夯实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亲自抓整改,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议程,加强专题部署,梳理问题清单,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并及时向区审计局报告整改情况。对整改中存在的困难,被审计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审计组或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问题的整改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跟踪督促,提升审计整改效能
区审计局要继续加强对历年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通过发出整改督促书,开展整改监督检查、“回头看”,通报等方式推进问题整改,做到问题整改一项,台帐销号一项。对一些整改的要求与实际有差距,实际条件暂不允许整改完成的问题,审慎处理,继续加强对问题分类整改工作的指导,严格把关整改类型、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等内容的合规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实行分类化管理,台帐式跟踪,打表式推进,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同时继续将审计整改与审计实施同步推进,督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提高整改效能。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联动协作,形成审计整改合力
针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审计查出整改问题,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向主管部门、单位汇报,制定联动整改方案,科学分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其他部门、单位则要明确任务,抓紧落实,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针对整改监督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监督责任,加强联动协作,形成整改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承担起整改监督责任,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形成督促整改的持续高压。
(四)进一步用好审计整改成果,助推坡头高质量发展
深入分析研究各领域普遍性、倾向性、屡审屡犯问题及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从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优化行业政策、推动健全法律法规等层面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体现审计整改“微观入手、宏观着眼”的优势,把对具体问题的审计整改监督同促进加强宏观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