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0: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财政政策稳健有效,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财政管理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

──大力支援抗击疫情。2022年度区财政大力投入本级资金及统筹省级防疫资金加大对疫情防控经费、防疫物资费、疫苗接种等多方面防疫投入达6851.3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8.12%,有力推进坡头区抗击疫情工作。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22年度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十大民生类支出达16.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2.50%。尤其是在优先推动改善教育、提升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面,相应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达33.15%、23.02%、12.09%。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2年度,新开办企业实现免费提供行政章和发票章,企业设立登记时限压缩至1.5个小时内,政府投资项目等审批时限较大缩减;建立了与各行政机关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联席会议,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全区诉前羁押率为33.15%,排名全市第二。

──审计整改成效持续提升。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截至2023年7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38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8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76个(占比92.68%);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要求持续整改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项,整改金额8037.69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区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据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亿元,总支出25.6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71亿元,总支出15.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48万元,总支出10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受新冠疫情、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区财政支出趋紧。区财政部门在疫情影响下能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应编未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资金预算;二市民生实事公办中小学学位项目涉及的2间小学建设工程区级应负担资金应纳入未纳入年初预算,造成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金额298.56万元。

2.收支管理不严格。一是应拨未拨2017年至2019年职业年金应足额实账资金5081.93万元,导致坡头区未完成职业年金足额实账目标任务;二是未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进行对账;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够完整;四是违规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入库,造成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万元;五是未组织开展财政票据检查工作。

3.财政资金绩效不够重视。一是PPP项目未按效付费,涉及金额5777.34万元;二是未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民生审计,审计了5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个群团组织及2间学校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抽查财政资金4652.0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预算管理相对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1个部门、1个群团组织未编制年度工会收支预算;二是1间学校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政府采购。

2.决策违规或不规范。一是1个镇(街)违规决策选取村级生活污水项目监理单位,未按最低监理数量选取要求及公开摇珠方式选取;二是1个部门违规决策向包工包料的工程施工方代表出借养路专款,涉及金额30万元;三是1个部门、1个群团组织预算草案及1间学校经费预算未按规定提交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四是1部门、1间学校采购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桶项目、“七一”向日葵主题花卉及建党气氛营造装饰工程等项目及支出校园绿化树苗款、校园墙壁翻新维修费等费用未经党组会议集体决策或事后决策,涉及金额260.48万元。

3.违规开支。一是1个部门、1间学校未通过工会开支职工保障互助保费、蛋糕卡费用且提高蛋糕卡标准发放,涉及金额1.77万元;二是1间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公款购买的477名幼儿寿险、伤残意外伤害保险、住院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涉及金额3.82万元;三是1间学校无依据发放护校值班补助和中考加班补助,涉及金额3.69万元。

4.采购管理不严。一是1个部门对判定的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串标仅作废标未进行处罚;二是采购的创文次干道鸡咀山路、灯塔路沿整项目及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应废标未废标,涉及金额91.36万元;三是1个部门、1间学校支出矿山石场整治方案印制费、办事指南制作费及购进学生课桌椅、办公台凳、摄像机等办公设备未履行网上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0.16万元;四是1间学校采购桌椅等项目违规先采购后补采购手续,涉及金额49.30万元。

5.公车管理不健全一是2个部门无车编或超车编使用公车14辆;二是1个部门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1个部门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涉及金额0.90万元;四是3个部门19辆公车未实行单车核算。

6.资金效益不重视。一是1个群团组织、1间学校未重视团费资金及工会资金使用效益,资金闲置在账户一年以上或半年以上未使用被收回,涉及金额29.61万元;二是1间学校滞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涉及金额4.85万元。

7.财务管理不扎实。一是2个部门、1间学校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3.03万元;二是3个部门、1个群团组织的8个预算项目由于财政资金不足、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未能支付等原因,执行率低于50%或未支出,涉及金额933.67万元;三是2个部门、1个群团组织未经批准划转零余额资金至实有账户,涉及金额56.38万元;四是1个群团组织1间学校拖延报账导致年度入账结账未完成、延迟5个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未按月缴纳公积金;五是2间学校由员工代付的冲锋衣及玩具文具等实物开支及支出零星工程维修费等费用无验收文件等手续,存在资金使用风险,涉及金额74.77万元;六是1个部门、1间学校饭堂开支混乱,重复开餐28人次、未据实收缴伙食费2.11万元、超日均标准用餐及白单开支伙食费12.23万元。

8.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群团组织换届后未收取会员会费,涉及人数125人;二是1个部门未经批准聘用编外人员,涉及人数4人;三是1间学校外聘编外教师未落实持证上岗,涉及人数74人;四是1个部门新进公务员和工勤人员未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及人员调入调出后未调整工资福利,涉及人员17人;五是2个部门机构改革涉改单位的4个银行账户及1个未使用的睡眠账户未按规定注销。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2022年坡头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加快使用债券资金,积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个部门未据实结算及1家财政评审公司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付工程结算款65.70万元;二是1个部门、1个镇(街)虚列工程进度款,导致多付进度款1665.66万元;三是1个部门、1个镇(街)实施的2个专债项目建设手续不规范,未取得项目预算审核批复、取得施工图滞后及工程量计价未通过合同明确;四是2个部门已投入运营的1个专项债券项目截至2022年11月底未产生现金流收入及1个专项债券项目因后续资金不足导致未能投入运营。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追回进度款、追加工程工作量、完善预算审核手续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2023年7月底,审计查出的7个问题已整改5个,涉及金额2573.256万元。

三、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坡头区2020年至2022年6月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政策,通过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发放疫情专项奖补资金等方式帮助部分受困企业纾困解难。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2家民营企业违规收取重型货车经营者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平台数据上传费和服务费,涉及金额0.29万元;二是3间学校国有房屋租金应减免的13.05万元未落实减免。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督促企业清理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加快办理租金减免申请等方式整改,截至2023年7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切实减轻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结合民生审计,审计了2022年坡头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区部门单位基本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全区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1个镇(街)、1个部门个别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不规范或裁量不当;二是1个部门拖欠个体工商户刻章账款及4个镇(街)拖欠中小企业监理服务账款且未建立拖欠相应台账,涉及金额85.57万元;三是5个部门未完成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实现市级认定、增加科技转化成果项目、新增签约与开工项目、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园、增加电子证照发证种类、增加盗抢案件破案数任务及减少电诈案件立案数、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等分解任务;四是1个部门“粤商通”任务指标设定不科学导致无法完成。

(三)省市重大项目基建投资管理情况审计

审计了坡头区省市重大基建投资管理和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加快基建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相对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事业单位对接财政评审滞后,导致工程预算审核长期未完成;有1间医院违规使用未经验收的新院;有1个事业单位实施的2个项目存在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履约保函到期未按合同约定续保及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二是多列建设成本。有1个事业单位、1间医院违规多计算建安工程投资支出,涉及金额2489.47万元。

三是项目实施缓慢。有1个单位实施的2个项目由于疫情影响、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等原因,分别超期676天、304天未竣工。

四是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不严。有1个部门前期工作经费申报不够科学,导致前期工作经费无法支出,涉及金额3万元;有1个部门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应设置未设置绩效指标。

四、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了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坡头区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整合使用了涉农资金、区级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用于污水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有1个部门未制定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有4个镇(街)未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二是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1个部门资金分配不细化,涉及金额5500万元;有1个部门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监控不够准确;有4个镇(街)应兑现未兑现奖补资金,涉及金额123.44万元;有1个镇(街)未督促1个自然村落实自筹资金,导致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池项目停滞,涉及金额11.80万元。

三是项目监管不严格。有3个镇(街)项目申报审批不严,申报手续缺失、审核不到位或程序倒置;有1个镇(街)的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不够科学,未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有6个镇(街)共112个自然村实施的生活污水项目因资金未到位、村庄矛盾纠纷、选址变动等原因未按计划完成,截至2022年10月仍在建设中。

四是设施运维不到位。有6个镇(街)共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有1个镇(街)在省生态环境厅核查发现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问题后仍整改不到位。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采取追回多付款项、完善合同协议、建立台账等方式整改,截至2023年7月底,审计查出的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率71.43%,尚未完全整改的问题部分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二)南油三区道路(原鸡咀山)整治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审计

审计了南油三区道路(原鸡咀山)整治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能够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基本能够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并完成工程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多报工程量,造成多计工程价款4.52万元;二是由于疫情原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超出批准的延期工期67天;三是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总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超规定时间1个月以上。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股权投资资金投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区属国有企业审计

审计了股权资金投资的1个国有企业2017年1月至2023年3月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1个部门未与股权投资企业脱钩管理且未报送股权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二是未及时退还保证金,涉及金额2.97万元。

(二)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审计了对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能够加强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1个部门未督促PPP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二是1个部门编制的国有资产情况报告未按规定报送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2个部门、1个群团组织、1间学校未按规定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四是2个部门未对固定资产实施资产卡片管理;五是2个部门、1间学校购置复印机、无人机及打印机等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68.67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1份、移送公函3份,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起,移送事项主要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及其他方面。

七、审计建议

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财政政策与资金、项目、部门、资源的衔接、延续及动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日常重大支出与财政承受能力、财力衔接的论证评估,实行库款动态监管,保障财政支出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积极兜牢“三保”底线;完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清理修订有关财政制度规定并执行落实。

(二)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加快项目建设拉动投资,加大对符合政策的企业资金扶持、减免力度,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及政策作用,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继续招商引资挖掘潜在企业和收入来源,继续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税收、非税征收管理,统筹发挥财政资金、项目、政策带动开源增收作用,增加收入潜力和发展的动力。

(三)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大绩效常态化管理力度,盘活资金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重视预算投入支出绩效,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和设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实现同步批复预算及绩效目标,积极推进绩效考核及通报工作,及时调减、调整低效、无效开支,编制并用好中期财政规划,根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合理挂钩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支出,滚动安排资金预算,切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加强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与部门单位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力量的有机配合,全面深入落实财政财务对账、财政票据、国有资产等监督检查职责,推动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编制、采购管理、对账、财政票据检查、国有资产报告、决算编报、重大基建项目常态化管理等工作。

(五)继续推动审计整改常态化。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整改及督促整改责任,注重加强部门、人员间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主动细化责任分解,分类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短时间纠正,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计划,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直至完成整改。日常内部治理要与加强审计整改有效结合,既要完善管理制度,又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推动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上缴财政21.8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464.14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34.05万元。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质效,继续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促进坡头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