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变化的经济形势,攻坚克难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恢复发展稳健前行,实现经济稳进回升向好。
──财政政策持续发力。统筹预算资金,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11亿元,同比增加0.58亿元,同比增长12.85%。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37亿元,较上年增加3.87亿元,增长45.53%,有效扩大投资,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积极保障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惠民领域,全区2023年民生类支出18.50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1.48%。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过紧日子”持续推进。全区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393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28万元,同比下降6.65%。各预算单位的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全区共压减一般性支出317万元。
──审计整改效果持续扩大。党政督办、人大监督、专项整改、巡审结合等审计整改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截至2024年7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07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92个,整改到位率85.98%,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79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分阶段整改的8个问题,整改完成率50%;持续整改的2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45%。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整改金额5367.16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区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94亿元,总支出30.0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35亿元,总支出18.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77万元,总支出8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受土地预期收入下滑等因素影响,2023年区财政收入压力增加、财政支出紧张。区财政部门能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统筹各类资金,保持预算及财政支出“紧平衡”,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统筹力度不够。1个部门以股室代编公车购置经费预算,未纳入4个部门所属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涉及金额109.96万元;1个部门未有效整合投入方向类同、投入主体相同的敬老院运行经费资金,涉及金额88.80万元;1个部门、1家国企、1间医院存在已追回的社保基金、南调河构(建)物补偿款结余资金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等存量资金未上交财政统筹问题,涉及金额34.94万元。
2.收入未完整纳入预算管理。1个部门应缴纳入库的1家自来水公司、2家自来水厂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未催缴到位,涉及金额925.92万元;1家国企通过往来挂账方式未缴纳国有资本收益,所收取的清算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36.6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存在缺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单一;1个部门未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自评。
4.库款保障存在压力。区财政全年有6个月份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其中第四季度连续3个月库款保障水平处于0.19-0.25之间,存在财政收支风险。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坚持边审边改,通过催缴非税、盘活资金等方式整改818.80万元,规范非税收入及财政存量资金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3个部门、1家国企、1间学校、1间医院、1间卫生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延伸抽查了2个部门、1个间卫生院相关事项,发现各类问题金额2.68亿元。从主体看,部门本级2.21亿元,所属单位0.47亿元;从性质看,管理不规范问题2.53亿元,违规金额问题0.1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良好,预算管理相对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审核环节存在漏洞。1个部门向不符合条件的2名退役军人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涉及金额20.35万元;1间卫生院因个人虚报年龄、单位档案审核认定滞后,违规发放1人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8.55万元及工资福利待遇,持续发放8年以上,多发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确认工作拖延未完成。
2.津贴补贴未清理规范。1个间卫生院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前后均未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违规发放工龄补贴职务奖、付食补贴、妇女节补助等多项补贴,涉及金额359.92万元;1家国企在财政拨款解决工资经费及未实施工资总额管理情况下,违规通过下属1家企业在工资之外发放2名会计人员下乡工作补贴,涉及金额3万元。
3.医疗医药领域仍有监督盲点。1间卫生院存在将看病与介绍费挂钩,违规发放科室、接生婆、村医等人员介绍费32.69万元及工资收入分配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问题;1间医院、1间卫生院通过重复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等方式违规收费,涉及金额152.73万元;1间医院、1间卫生院药品违规加价出售,加价幅度超34%;1间医院以租赁设备形式捆绑购入医用耗材,涉及金额273.53万元。
4.管理制度不够健全。1间医院、1间卫生院存在2辆公车未实行单车核算或未制定决策制度、未公示医疗收费价格、未编制工会收支预算问题;1间学校、1间卫生院开支手续审核不严,无涉及人员名单、无验收及审批手续等,涉及金额122.77万元;1间卫生院代垫职工五险一金未收回,涉及金额128.12万元;1间学校存在决策制度脱离实际、未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兼职卫生保健师人员未持证上岗、法制副校长配备流于形式问题。
5.任务指标未完成。1间学校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完成市下达的教室照明改造任务;1间医院未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高血压患者管理、糖尿病患者管理、AC疫苗第二剂接种率等4项任务。
6.拖欠养老保险资金及账款。2个部门未缴纳2022年度10个月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涉及金额36.86万元;1间学校、1间医院、1间卫生院拖欠药品、耗材账款,涉及金额3385.07万元,最长拖欠一年以上。
7.政府采购不规范。1个部门政府采购未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要求;1个部门在无采购预算的情况下通过电子卖场采购了12台空调、122箱复印纸;1间学校、1间卫生院购买LED显示屏、便携计算机、办公家具等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涉及金额37.88万元。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加快清退发放津贴补贴、清偿拖欠账款、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1196.42万元,健全制度14项。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3年坡头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积极发挥债券资金对投资需求的拉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债券收益管理不严。1个部门实施的专债项目建成后无偿向1家私企提供运营场地,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二)违规使用债券资金。1个部门、1个村委会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或弥补经费开支,涉及金额124.96万元。
(三)债券资金“二次沉淀”。1个部门及相关项目单位未按专债项目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拨付债券资金,造成债券资金闲置,涉及金额7241.84万元。
(四)债券利息支付存在压力。1个部门未按还本付息计划偿还债券利息,拖欠9个月以上,涉及金额12378.76万元。
三、“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审计情况
结合财政审计,审计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抽查了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等民生项目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申报不严。1个部门违规申报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预算资金,导致资金无法使用被收回,涉及金额149.48万元。
(二)任务未按期完成。1个部门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推进缓慢及1个部门库款紧张未拨付项目资金,导致市下达的老旧小区年度改造目标任务未能按期完成。
(三)资金分配不到位。1个部门渔业补助预算资金分配不及时,导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未发放,涉及金额732.50万元。
(四)支出责任未落实。1个部门未足额落实危房改造任务配套资金,涉及金额15万元。
(五)群众补贴未落实或发放不规范。1个部门因财政下达资金后收回、未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导致30名法律顾问的补贴未能足额发放,涉及金额37万元;1个部门因财政未及时拨付农村文体协管员补助资金,导致61名农村文体协管员补贴未发放,涉及金额8.98万元;3个镇(街)发放13名护林员补贴未与考核相挂钩,涉及金额4.68万元。
(六)资金审批流程未优化。1个部门未优化危房改造资金拨付流程,导致4个镇(街)危房改造资金延迟发放,其中1个镇实际发放延迟35天至73天。
(七)资金效益不佳。1个群团组织未按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请款及1个部门审核不严,导致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闲置,涉及金额3.65万元;1个部门实施的1个危房改造项目建成后因不具备入住条件而未能投入使用,涉及金额2.7万元。
(八)项目推进不规范。1个部门在无项目实施方案、无工作机制、无概算情况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未向财政评审编报项目预算。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坚持边审边改,通过加快发放补贴、加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健全护林员考核制度等方式整改,已整改金额159.54万元,健全制度3项。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
审计了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合一”)工程、东盛大道南及海盛路(一期)新建工程及怡海公园建设工程推进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项目基本能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善了区交通等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及休闲娱乐。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违规招标。2个项目设置现场报名、最低投标限价、不合理的评标标准及分值等条件排斥、限制潜在的投标人;1个项目将应公开招标的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室外市政专业工程及暂估材料进行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涉及金额1469.04万元;1个项目降低施工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单位资质招标。
2.工作不严谨。1个项目招标控制价计算错误,导致中标价偏高,涉及金额95.44万元。
3.多计工程款或费用。3个项目结算不实、偷工减料,导致多计建安工程费用668.90万元;2个项目多计设计费、勘察费、预算编制费、绿色建筑检测费用等费用共计7.34万元。
4.项目统筹规划或推进不到位。1个项目实施时未考虑与基本农田规划冲突,导致135亩用地无法实施、投入15万元租用的虾塘未能投入建设,浪费财政资金;一个项目未完成征地,导致涉及路段无法正常通车。
5.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招标前未取得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手续;2个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超规定时间1年以上;2个项目存在未按照设计图纸编制概算、预算文件,预算书、结算书超规定的质量偏差率3.06%或5.88%,质量不达标问题;1个项目绿化工程中的乔木、地被未经报验,导致未达施工图要求,涉及金额1060.11万元;2个项目测绘、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未通过中介超市选取。
6.合同管理不严。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财政审定建安费用条款计算监理费;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1个项目提前支付或多付进度款,涉及金额485.56万元;1个项目造价咨询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义务;1个项目未根据工作量调整监理费用;1个项目未取得财政审定的预算文件,导致合同约定的进度款以财政审定的预算为依据拨付条款形同虚设,涉及金额6996.18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采取追回多付款项、加强项目等方式积极整改,已追回多付工程款及其它费用586.08万元。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审计了甘村水库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及麻斜社区到污水处理厂背街小巷城区排污系统建设工程一期及二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够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基本能够完成工程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违规招标。2个项目设置现场开标、最低投标限价、提高项目负责人资质及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等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的投标人。
2.多计工程款。2个项目结算不实、未按图纸施工、重复计算、未按中标率下浮计费,导致多计建安工程费用377.46万元。
3.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未采用物探方法探明岩石地质,导致项目投资概算增加,涉及金额1769.58万元;1个项目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滞后,超规定时间8个月以上;2个项目档案未移交或存在2套图纸档案,报送财政结算评审的竣工图与移交市档案馆的竣工图档案出现造价差额,涉及金额172.97万元;2个项目竣工图纸未据实调整。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扣减多付工程款、加强项目管理等方式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106.96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个部门、1个履行出资职责机构及1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集体企业资产监管不严。1个镇(街)所属集体企业管理混乱且权属登记于个人名下,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企业国有资产盘活力度不够。2个部门及1个履行出资职责机构缺乏协调,导致管理的1家企业厂房及土地未能盘活,涉及面积约21000平方米。
3.“僵尸企业”、“去产能企业”未淘汰退出。10家“僵尸企业”应注销未注销;12家二轻系统“去产能企业”因存在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尚未通过破产退出、强制清算等方式处置。
4.职工安置问题未妥善解决。1个履行出资职责机构对“僵尸企业”应安置职工底数不清、未解决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导致安置资金分别滞留3年半以上、17年以上,涉及金额40.58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对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能够积极完善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产未有效利用。1个部门办公用房闲置1年半以上,涉及面积约82.60平方米。
2.资产管理不严。2个部门违规向1家律所出借办公用房且收回不及时导致被占用,涉及面积约22平方米;1个部门为解决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未经审批租用私人房屋,涉及面积13.73平方米;1间医院、1间卫生院存在3幢宿舍楼未申报产权登记、未盘点固定资产及未对固定资产实施卡片管理问题。
3.资产未动态管理。1个部门、1间学校处置报废电脑等347项资产或购入LED等设备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涉及资产原值98.60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调整账务等方式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4.16万元,健全规章制度1项。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3份、移送公函2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起,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14起,移送有关部门4起,移送事项主要涉及工程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及其他方面。
七、审计建议
(一)着力推动经济稳进回升。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资金、资产、资源、项目、部门等衔接,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将区、镇、村各自的特点、优势、资源、资产系统地统筹整合,量化、细化并形成一体化政策措施。全面强化抓经济、抓收入思维,继续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持续改善民生,激发镇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持续推动经济发展稳定回升向好。
(二)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力度。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部门和行业领域,关注立项、审批、监管、采购、拨付资金、工程建设等关键节点,深入推进医疗医药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工程建设领域整治等改革行动。加强财政部门财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力量的统筹配合,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加大对审核不严、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资金、工作推进停滞、违规审批的整治力度,规范医疗、工程建设、国有企业、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管理。
(三)深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和部署,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厘清财政支出与受益范围、信息管理复杂程度等事权属性关联。强化资源统筹和重大任务财力保障,切实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持续推进过紧日子,科学优化转移支付管理及支出标准体系,做实做细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审计整改成果常态化运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实现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与考核评比、资金审批、资产管理等挂钩,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成果运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主动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细化、量化整改责任,主动在决策、审核、审批、项目推进、监督等环节运用审计监督成果,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湛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服务坡头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