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202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坡头区202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坡头区审计局(2025年6月)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4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审计整改部署更加周密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025年3月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位部署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要求,强化跟踪督办,相关被审计单位逐一在会上作表态发言,立下整改“军令状”,写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二)强化齐抓共管,审计整改贯通协同更加完善。2024年11月,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坡头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三)持续问题跟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更加到位。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重点核查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超期未完成整改的9个审计项目共18个问题,通过座谈调研、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形式与被审计单位共商对策、精准施策有效促进8个问题整改,提升了问题整改完成率。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开展审计项目7个,查出问题合计18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09个,分阶段整改问题66个,持续整改问题9个。截至2025年5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137个,正在整改问题47个,整改完成率74.46%,提出审计建议33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10项,落实整改金额合计1.92亿元。对于未完成整改47个问题,立行立改问题6个(其中:2个问题已超期9个月,4个问题已超期4个月),分阶段整改问题34个,持续整改问题7个。
(一)坡头区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49个,已完成整改34个,未完成整改问题15个,具体如下:
10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未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5年7月1日前。
1.关于未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2.关于资金沉淀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未形成实际支出和实物工作量。
3.关于3个债券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批复擅自开工的问题。
4.关于对集体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厘清镇属集体企业权属,导致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5.关于未按规定缴纳机关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6.关于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区财政局库款紧张未拨付项目资金,区住建局未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老旧小区年度改造目标任务的问题。
7.关于区财政局下达资金后收回、未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导致30名法律顾问的补贴未能足额发放。
8.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算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10.关于未按规定制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问题。
5个持续整改问题未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9年7月1日前。
1.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2.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未及时协调盘活。
3.关于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不够彻底的问题。
4.关于官渡镇卫生院违规发放黄某华个人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及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
5.关于对未解决僵尸企业及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对安置底数不清,导致职工安置资金滞留。
(二)东盛大道南及海盛路(一期)新建工程建设情况审计,发现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17个,2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已超期9个月,整改责任单位为新投公司,具体如下:
1.设计费、勘察费、预算编制费以及竣工图编制费未根据财政预算审核价进行调整,造成多付费用。截至2025年5月底已部分整改。
2.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多付工程款。截至2025年5月底已部分整改。
(三)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许中超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15个,已完成整改14个,1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7月1日前,整改责任单位为区人民医院,具体如下:
拖欠企业医用耗材款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底已部分整改。
(四)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窦瑞河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19个,未完成整改问题11个,整改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如下:
4个立行立改问题未完成整改,已超期4个月。
1.区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管不严,有6个镇(街)170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未纳入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
3.区农业农村局未及时归还区财政垫付的征地补偿款资金。
4.区农业农村局违规借用公车。
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未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5年11月29日前。
1.区农业农村局未全面完成任务,导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无法按期完成。
2.区农业农村局未按期完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
3.官渡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
4.区农业农村局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导致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5.区农业农村局违规占用经费承担职工未纳入预算解决的用餐差额,导致单位运转负担加大。
2个持续整改问题未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9年11月29日前。
1.区农业农村局规划编制职责履行不到位。
2.区农业农村局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催缴不力,导致10个企事业单位长期拖欠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截至2025年5月底已部分整改。
(五)坡头区军港大道二期工程建设情况审计,发现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18个,8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11月29日前,整改责任单位为区代建中心,具体如下:
1.桥梁预制混凝土应扣未扣台班费用。
2.中桥路面沥青混凝土多算工程。
3.部分工程多计工程量,多报进度款。
4.未按设计变更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申请进度款。
5.交通工程未按图施工。
6.绿化工程未按图施工。
7.预应力孔道专用材料与价格不匹配。
8.2号桥尾至已施工末段东侧绿道上面层结构未按图施工。
(六)坡头区教育局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14个,11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6日前,整改责任单位为区教育局,具体如下:
1.坡头区龙头中学绩效工资项目设置不合理,其中以开会、升旗等项目发放教师绩效。
2.坡头区教育系统13位教职工不按时办理退休手续期间违规领取在职工资、津贴补贴等。截至2025年5月底已部分整改。
3.区教育局未及时停发已故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
4.区教育局审核把关不严,导致46家学校实施的114个工程项目承包方虚报税金,造成多付工程结算款。
5.湛江市坡头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工程结算资料造假,且多计税款,骗取工程结算款。
6.湛江市实验小学实施的厨房改造基建电器安装工程违规虚列施工量,多付工程结算款。
7.坡头区岭尾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维修工程违规虚列工程量,多付工程结算款。
8.坡头镇中心小学实施的校门口及运动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方偷工减料,虚列施工量,多计工程结算款。
9.坡头区岭尾小学地坪硬底化及篮球场工程,施工方偷工减料,虚列施工量,多计工程结算款。
10.区教育局监管不力,三所学校未经批准将直饮水与宿舍热水服务承包给第三方,且擅自设置收费标准。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从整改情况看,还有部分立行立改类问题超期未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类问题推进还不够有力,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被审计单位重视程度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二是部分问题整改面临现实困难,受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等客观因素制约。三是部分问题涉及面广,历史成因复杂,客观情况特殊,属于难啃的“硬骨头”,需跨多个部门协同攻坚。整改工作面临统筹协调难、资源保障紧、方案制定难等多重压力,导致部分问题特别是复杂事项整改进度缓慢,影响了整改质效提升。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分类指导督办,着力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以更严要求抓整改落实、更实举措抓问题“清零”、更高标准抓举一反三,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更好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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