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头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坡头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
2025年8月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积极应对复杂变化的经济形势,攻坚克难推动经济恢复发展,实现经济回升向好。
──加强财政财力保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充实财力支持。2024年通过省财政代发债总额17.23亿元,同比增长39.29%;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总收入2670万元,同比增长459.75%。
──稳步发展民生事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全区民生类支出18.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1.35%,积极保障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惠民领域。绿美坡头生态建设普惠民生福祉。稳步推进法治坡头、平安坡头建设,发展和安全统筹水平持续提升。
──积极推进“过紧日子”。严控各类支出,节约财政资金。2024年度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51.44万元,同比下降10.63%。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3.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4.53%。
──持续抓实审计整改。通过督办、专报、建全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促进部门贯通协同,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5年5月底审计查出的138 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17个,整改完成率84.78%,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9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 96.67%;已整改金额2.08亿元,其中追缴退回资金1711.23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区本级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73亿元,总支出30.0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45亿元,总支出21.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0.27亿元,总支出0.1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受收入下滑等因素影响,2024年区财政收支紧张。区财政部门能够积极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管理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执行零基预算刚性不足。2个部门参照以前年度机关饭堂用餐补贴纪要固化安排机关饭堂补贴预算,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及非财政拨款结余131.12万元未纳入统筹安排。
2.闲置资金长效清理机制不健全。2个部门未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改革要求,矿山修复保障金“沉淀”6年以上未能划入国库,涉及金额50万元;2个部门、1个镇(街)矿山前期工作经费、政策实施期限结束的小额扶贫信贷项目结余资金等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涉及金额663.58万元;2个部门已追回的职工多领工资或收到的招商引资财政奖励退款滞留单位账户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8.85万元;1个部门未归还由财政垫付的鉴江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资金,涉及金额155.83万元。
3.财政收入统筹不到位。2个部门征收的城市基础配套费管理不严,造成区级国库少收入4898.91万元;2个事业单位场地租赁收入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或取用水资源不缴纳水资源费,涉及金额4.49万元;2个部门未推送税务部门开具或不开具缴费通知书,影响1个事业单位、1间学校土地出让金缴纳或1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涉及金额1358.59万元;2个部门应缴纳入库的1个事业单位、9个企业欠缴的水资源、污水处理费或1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7个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个项目海域使用金未征收到位,涉及金额795.53万元。
4.绩效管理存在不足。1个部门对绩效评价第三方管理不严,影响10个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5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成果运用;1个部门在应推行污水处理费代征企业绩效管理后,仍按照以前年度“粗放”管理不进行绩效考核;1个部门所属的1个事业单位投入245.87万元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后,仍有4座污水处理站因未解决电网通电问题而无法投入使用;1个部门投入500.56万元为国家现代产业园对虾质量监督检验和溯源中心项目购置实验仪器等设备,但未落实检测人员,购入设备闲置未能投入使用。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坚持边审边改,通过追缴非税、加快资产使用等方式整改6758.31万元,规范非税收入及绩效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6个部门、1个群团组织、1个镇(街)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延伸抽查了3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1个民办幼儿园、49间学校、4个镇(街)相关事项。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决策部署推进不到位。1个部门应于2024年年末完成筹建保租房50套任务,但起步缓慢,仍在开展前期工作;1个部门未完成市级下达的2021年度粮食生产约束性任务、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省级“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发展总体规划编制。
2.弄虚作假、虚报冒领。1间民办幼儿园为解决原南三管委会未支付的购置设备资金,重新开具发票、购货清单后申报为改办公办幼儿园,仍层层过审套取财政资金15万元;1事业单位实施的1个项目用虚假的结算资料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71.99万元;49间学校实施的118个项目虚报工程量或未按实际税金清算,造成财政资金多付173.10万元。
3.违规开支。1个部门及所属的2间学校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保密工作补助或自行决定发放绩效工资等津贴补贴,涉及金额815.33万元;1个部门虚列饭堂人工费开支,套取资金用于解决劳务人员工资,涉及金额9.75万元;1个部门截留应上缴财政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解决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款及办公经费,涉及金额32.04万元;2个部门提高购置标准配备办公椅、打印机、台式电脑等资产,涉及金额3.09万元。
4.超范围支出。1个部门为解决6个村委会工作经费,将支出转嫁机关饭堂,涉及金额7.86万元;1个群团组织、2个事业单位超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社保等经费支出,或超范围将生均公用经费、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等资金用于慰问、拨缴工会经费等,涉及金额17.08万元。
5.主管部门监管有盲点。1个罚没物品主管部门制度建设不全,出现3个部门罚没物品积压未处置、未报告或未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等问题,其中2个部门涉及的联合执法行动中罚没的不易保管物品成品油因缺乏统筹协调等,被1家代管成品油的私企私下外运;1个办公用房主管部门权属管理方式不够有效,有12个单位办公用房权属未统一登记;1个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主管部门监管不严,出现6个镇(街)交易170宗农村集体资产未纳入省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问题。
6.治理能力仍有欠缺。1个部门存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分配不细化、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职责未履行、区级污水处理费汇算清缴不到位,职工用餐保障方式不当,占用经费61.30万元承担职工饭堂用餐差额,加大单位运转负担等问题;1个部门存在档案审核认定滞后, 10间学校13名教师应认定退休但未办理退休,仍在岗领取工资70.78万元或未停发已故的37名原民办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8.59万元问题;1个部门罚没物品违反法定没收程序;4个镇(街)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当,未按最低或最高幅度进行行政处罚,其中一个镇(街)还重责轻罚,导致罚没收入少收3.25万元。
7.内审工作不重视。2个部门不明确内审人员、不制定审计计划、不编制内审经费预算、不开展内审工作,机构编制规定的内部审计职能未能有效履行。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加快完成任务、停发津贴补贴、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818.99万元,健全制度1项。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4年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延伸抽查已完工的2个债券项目投入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积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偿债责任未压实。1间医院产生债券收益后不申报、不上缴,完全依赖财政垫付到期利息1315.70万元,加大财政负担;1个部门偏离债券还债责任,未充分论证项目收入,导致预期收益未能达到预期。
(二)运营管理缺位。1个项目建成资产未充分投入运营,涉及面积512.89平方米;1个项目运营管理责任不够明确,影响债券收益管理;1个项目已运营2年以上,资产价值仍不清。
(三)债券绩效管理存在偏差。1个部门安排债券资金时既不下达与债券项目相匹配的绩效目标,又不组织14个项目单位开展年度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工作;1个镇(街)、1家国企因等待结算审核、拆迁工作问题未解决等,债券资金无法在年内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757.30万元。
(四)债券项目推进不规范。1个项目结算高套定额、重复计算、超合同约定或竣工图范围计算、虚报工程量等,多付工程款209.19万元;1个部门、1个镇(街)项目清淤物价款收入因未付款项争议问题未解决搁置,涉及金额3675.66万元;1个项目预算财政评审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以财政审定的预算价作为进度款计量条款未能发挥约束作用,仅能由施工方自行申报单价,涉及金额3558.50万元;1个项目应编未编水土保持方案。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
审计了区军港大道二期工程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基本能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妨碍市场竞争。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监理招标设置现场报名、现场开标的限制条件排斥、限制潜在的投标人;地基桩基检测服务在同一年度规避招标程序两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且设置不合理的评审条件限制潜在的投标人。
2.多付建安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预制梁台班费、中桥路面沥青混凝土工程量结算不实,导致多付工程款97.61万元;项目未按财政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计算,导致多付勘察费42.80万元。
3.进度款审核不严。项目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分项工程多报工程量,造成多付进度款30.84万元;项目照明工程路灯及交通工程交通标志费用请款审核流于形成,脱离实际“照搬”设计调整前施工内容申请进度款仍能通过审核。
4.项目管理不规范。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分项工程未按图施工;预算书超规定的工程造价质量偏差率6.32%,质量不达标;照明工程路灯设计变更不合理,不考虑人行道行人通行等充分条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未通过中介超市选取。
5.评审标准未执行。施工总承包招标、监理招标评标人员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评分,出现不应得分却得分、评分包括不应包括的起始分值的乱评分问题;地基桩基检测服务项目评标人员在投标人在已提供业绩合同及接入属地监管系统平台证明材料后仍评0分。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了官渡河治理工程、甘村水库扩容清淤工程等7个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延伸抽查基本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加快项目建设,积极运用民生资金保障和改善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招标。7个项目施工招标或监理招标设置现场报名、原件核对、现场开标、超过项目实际需的财务指标、不合理的评审标准、过高的资质、特定的证书及业绩等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的投标人;1个项目超投标保证金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范围要求公户投标。
2.多付工程款。4个项目虚报工程量或高套综合单价,导致多计建安工程费用157.66万元;1个项目支付进度款时未计算中标下浮率,造成多付进度款12.60万元。
3.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现施工单位应投保工程一切险不投保,台风损失未能化解,涉及金额41.15万元;1个项目招标并开工后仍未完成初步设计;2个项目对比检测服务、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未通过中介超市选取;7个项目合同订立等信息公开不到位;3个项目清淤物管理不够健全。
4.基本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不严。1个部门决定本部门自行统筹安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资金资金70万元后,仍出现未实施、未进一步细化等统筹安排不到位问题;1个部门海洋渔业资金养护补贴资金审核时间滞后,影响资金发放,涉及金额404.63万元;1个部门调度财政资金时资金紧张,未优先解决拨付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民生保障资金,涉及金额2644.39万元;2个镇(街)、1间学校、1个卫生院因等待财政局未拨付补缴或缴费基数调整资金、占用机关养老保险正常应缴资金用于经费支出等原因,长期欠缴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涉及金额627.27万元。其中1个镇(街)欠缴5年以上。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扣减多付工程款、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拨付资金等方式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434.67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总体能够改进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插手”干预资产经营。3间学校为提供给教职工家属等私人承包经营,脱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指定私人承包饭堂、虾塘;1间学校截留应上缴的租金收入投入私人已承包的饭堂日常经营成本,涉及金额2.91万元。
2.资产收益流失。1间学校将饭堂、小卖部无偿委托1家私企经营,应收未收租金;1个镇(街)、5间学校对外发包加油站、食堂和虾塘应评估未评估。
3.资产盘活力度不够。1个部门申报闲置资产不实,影响残疾人康复综合楼2层至4层盘活使用,涉及面积约2200平方米;1个部门未盘活机构改革裁撤单位移交的文件柜、办公桌等资产。
4.资产管理薄弱。1个部门存在借用公车到期不还、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公车用于局领导开会等用途问题;1个部门管理的17个仓库存放的应急物资存在未完整登记入账或底数不清问题。
5.资产少计漏记。1个部门智能订餐系统未入账无形资产反映,资产价值6.23万元;2个镇(街)无人机或已投入使用的“咱村铺子”项目未计入固定资产,资产分别价值4.29万元、72.46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完善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登记入账等方式积极整改,已整改金额72.46万元,盘活闲置资产面积2200平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积极推动集约节约用地和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发现的主要问题:
1.任务推进存在差距。1个部门存在未按期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或2023年度至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及2022年度至2023年度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任务不达标问题、超期未完成2个围填海历史遗留项目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问题。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短板。耕地被占用于“非农化”建设,涉及面积52.80亩;因受私人鱼塘养殖活动影响,南三镇米稔新垉北侧8147.53平方米的352株红树林枯死;2宗用地认定为闲置土地后未处置,时间长达1年以上,涉及面积101872.95平米。
3.项目管理有漏洞。3个垦造水土项目存在多计面积143.71亩,造成多付土地租赁费29.02万元或高套单价、不按图施工、虚报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造价233.24万元;1个部门存在不落实拆旧复垦项目建设资金,导致28个项目成为“半拉子工程”,或1家海洋装备制造企业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深度不合理、违规核发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验收确认函问题;1个“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的8宗土地因缺乏督促,超计划时间1一年以上未交地。
4.工作责任未压实。8个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调整手续的土地仍未列为生态公益林,涉及面积21393.72平方米;1个部门已验收3个自然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复垦农用地后未将建设用地变更为农用地,涉及面积35.50亩;1个部门将“上图入库”工作转嫁给2个镇(街),导致费用增加126.05万元。
5.资金监督不到位。1个部门、3个经济合作社截留拆旧复垦项目复垦指标交易收益未发放,涉及金额756.74万元;1个镇(街)青苗登记核实不到位,造成多付85名物权人青苗补偿款24.95万元;1个部门、1个经济合作社超范围将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用于计算机维修等支出或将基本农田保护补偿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征地分红款,涉及金额7.39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7份,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起,移送事项主要涉及工程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及其他方面。
六、审计建议
(一)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加快完善零基预算配套政策措施,畅通零基预算与绩效联动管理机制,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相对“固化”基数,科学完善财政支出标准。清理盘活闲置资金、政策到期资金,厘清财政支出与受益范围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统筹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配置,优化整合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绩效低下、零散碎片或性质类同的政策和项目,合理统筹非财政拨款资金与财政拨款资金解决部门预算支出。落实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管理,积极推进政策与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资金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应用。
(二)防范和化解财政管理风险。聚焦债券项目申报、资产资源、收入等管理,结合财政当前收入潜力不足的现状,加大财政收入增收与债券收益、债券项目、农村集体资产、资产资源等潜在税源或收入的“关联”挖掘与“变现”,充实财政财力保障。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清理各类限制市场竞争政策,借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遴选等方式,打造建设统一大市场,释放工程项目、市场竞争产生的收益活力,以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项目收入潜力推动财政收入倍增,防范财政收入风险。优化财政资金支出顺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压实债券申报与偿债、资金支出责任,兜牢“三保”支出风险底线和债务风险底线,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三)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结合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统筹各职能部门、主管部门的资金管理、项目监管、执法检查、监督等职责职能,加强部门与政策、资金、资产、资源、项目等衔接,强化部门信息共建共享,打造财政管理、罚没物品、项目监管、财会监督、执法检查等联动格局,提升完善单位治理能力。聚焦工程建设、教育、民生资金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强化政策落实与资金效能、权力运行与责任协同落实,解决财政资金管理、单位职能履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治理能力不健全源头问题。
(四)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红树林、海岸线保护力度,切实加强对属地范围内土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严格履行对土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决策部署,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利用海洋资源、“海洋粮仓”资源、红树林资源、土地资源等资源要素,发挥自然资源资产带动经济增长活力,综合规划工业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等用地类型,挖掘海洋资源产业、消费产业、饮食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工业动力,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利用,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湛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推动坡头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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