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审计局关于对坡头区农机管理总站站长符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湛坡审通[2017]7号
坡头区审计局关于对坡头区农机管理总站
站长符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坡头区农机管理总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湛江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湛审办[2017]31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起,对你站站长符涛同志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本次审计主要对你站2011年9月至2017年9月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和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经济发展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等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可延伸至下属单位,以及与发生关联事项的其他单位。请你站及符涛同志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长:陈小荣 审计组员:周媛芳
联系电话:3958826 投诉电话:3955238
附件:1、向审计组提供资料的清单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二)
3、坡头区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审计组工作情况反馈表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