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21年4-9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10-09 15:10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张土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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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以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内容详见《财物清单》);2、处5500元的罚款。

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4-27


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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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商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以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4210元;3.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9210元。

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4


缪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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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管理部销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以下:1.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2.没收违法所得66.5元;3.罚款2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66.5元。

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4


谢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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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店销售无标签的散装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以下: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51元;3.没收无标签散装食品;4.处罚款5500元。罚没款共计:5751元。

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7


刘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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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酒楼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以下:一、警告;二、罚款5500元;三、没收违法经营食品:1.花生油31公斤;2.白酒4公斤。

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6-8


陈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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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店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加强管理,规范人为操作,落实消毒记录制度。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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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