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的通知
湛江市坡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
商品走私联合行动的通知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市工商局坡头分局、市粮食局坡头分局:
为坚决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确保节假日期间市场稳定,根据《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的通知》(湛食药监稽函〔2017〕1号)文件的要求,经请示区分管领导同意,在我区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全区范围内大米、冻品、白糖、酒类、干果等应节商品。
二、人员及车辆安排
本次行动拟抽调13人,其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人,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人,市工商局坡头分局2人,市粮食局坡头分局2人,拟抽调车辆5台,其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1台,市公安局坡头分局1台,市工商局坡头分局1台,市粮食局坡头分局1台。
三、时间安排
根据专项检查行动实际情况,检查时间安排为1月11-12日,时间为2天,参与行动的人员早上9:30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出发。
四、各成员单位请于1月10日(星期二)上午12时前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区食安办。(联系人:庞冠杰,电话:3588591、传真:3588590,电子邮箱:zjptsab@163.com)
附件:坡头区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走私 联合行动参加人员回执
湛江市坡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附件:
坡头区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
走私联合行动参加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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